明萬曆三十三年,即公元1605年,或許與史學家黃仁宇所描述的萬曆十五年一樣,是一個平平淡淡、無關緊要的年份。這一年,徽州製墨名家程大約計劃用雕版木刻方法印刷出版畫集。同年,他結識了當時居住在41京的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意大利人利瑪竇,邀請他推薦西方繪畫作品編入畫集。利瑪竇隨後提供了從歐洲雕刻品複製而來的四幅天主教宗教圖畫。“每一幅他都自己動筆加上了標題,其中三幅還添加了自己的評論。這四幅是:基督與彼得在加利利海,基督與兩個門徒在以馬忤斯,所多瑪的人們在天使麵前變瞎撲倒,懷抱嬰兒基督的聖母瑪利亞。”次年,《程氏墨苑》出版,其中包括這四幅圖畫。
四百多年後,當我將同性愛悅(same-sexpleasure)作為中國現代性的重要議題來思考時,我被其中一幅有關所多瑪城被毀的版畫所吸引。這幅畫“取自安特衛普的長老克裏斯賓·德帕斯所製作的講述羅得生活故事的係列版畫之一”。這幅畫配有一段標題為“姪色穢氣,自速天火”的文字說明:“上古鎖多麻等郡,人全溺於姪色,天主因而棄絕之。夫中有潔人落氏,天主命天神預示之,遽出城往山。即天雨大熾盛火,人及獸、蟲焚燎無遺。乃及樹木、山石,倶化灰燼,沉陷於地,地瀦為湖,代發臭水,至今為證。天帝惡嫌邪色穢姪如此也。落氏穢中自致淨,是天奇寵之也。善中從善,夫人能之;惟值邪俗而卓然竦正,是真勇毅,世希有焉。智遇善俗則喜,用以自賴;遇惡習則喜,用以自礪。無適不由己也。萬曆三十三年歲次乙巳臘月朔,遇寶像三座,耶穌會利瑪竇謹題。”在這段文字中,《聖經》中所提及的所謂罪惡之城“Sodom”被利瑪竇翻譯成中文“鎖多麻”,而避開了“瑪”,因為他的中文名字中有這個“瑪”字。而現在通行的《聖經》中文本則使用“所多瑪”譯名。此外,如果讀這段文字之前不知道《聖經》中有關所多瑪的故事的話,那麼讀者不可能知道所多瑪被上帝毀滅與男性之間性行為有直接關係,因為利瑪竇使用的“姪色”一詞在漢語中並非專指男性之間的性關係或者行為,而且雖然“姪”和“淫”含義相同,“姪”是“淫”的不同寫法,但是他使用以“女”字偏旁的“姪”字似乎更使讀者聯想到“女色”,而不是“男色”。利瑪竇的這段文字有明出和說明多瑪與性性行為的直接關係。他如此做法或許按照當時天主教教規連這種罪孽的名稱都不能說出口,或許他意圖譴責所有形式的淫行,或許他不想冒犯那些與男性有性行為或者曖昧關係的明代萬曆年間的文人和官員。
雖然上述文字沒有明確指摘男性之間性行為和關係,但是這不意味著利瑪竇在這個問題上立場曖昧不明,相反他的立場堅定和鮮明。就在程大約結識利瑪竇的前兩年,即明萬曆三十一年,利瑪竇在中國出版了他用漢語撰寫的《天主實義》。該書嚴厲批評當時中國男性之間的情色。他斥責道:“乃中國有辭正色而就狎斜者,去女色而取頑童者,此輩之穢汙,西鄉君子弗言,恐浼其口。雖禽獸之彙,亦惟知陰陽交感,無有反悖天性如此者,人弗赧焉,則其犯罪若何·”利瑪竇嚴詞貶斥同性性行為與他篤信天主教,與教宗保持高度一致有直接關係。“在16世紀50年代後半期教皇保羅四世任期內,宗教裁判所在反對同性戀方麵特別積極,當時利瑪竇還是一個孩童。當16世紀末,利瑪竇開始在中國的傳道生涯時,宗教裁判所嚴厲的措施已經在全世界推行,一直到馬尼拉。在16世紀80年代,在馬尼拉就有幾個中國人因同性戀被西班牙人拉到火刑柱活活燒死。”萬曆四十五年,明代地理學家張燮出版的《東西洋考》記載了這起事件:“呂宋最嚴狡童之禁,華人犯者以為逆天,輒論死,積薪焚之。”
引起我濃厚興趣的原因不僅是上述這些敘事都涉及到同性欲望及其表達,更因為這些不同的敘事出現在十七世紀初。根據英國。
思想家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的觀點,一種“社會生活或者組織模式大約在十七世紀出現在歐洲,並且在後來的歲月裏,程度不同地在世界範圍內產生著影響”。這種社會生活或者組織模式被稱為“現代性”(modernity)。這段中西文化互動正好發生在世界範圍內現代性發籾之際。
四百年後,“現代性”、“後現代性”(postmodernity)、“殖民主義”、“後殖民主義”、“全球化”、“文明的衝突”成為世界範圍內人文學者爭論的焦點和熱點。在中國法學界,一方麵,“本土資源”、“中國主體性”、“現代化範式”等成為關鍵詞和中心詞;另一方麵,“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問題縈繞著中國法學學者。這個問題關係到當代中國法學安身立命的最沉重和最緊要的大議題,關係到中國法學的“主體性”和“方向性”兩大基本問題。法學界圍繞著“中國法律理想圖景”的討論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