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概述這一時期的曆史背景。
關於西歐中世紀的起迄年代,各國史學家人各異詞。我國現行的世界曆史教材一般采用從公元476年到1640年的分期法。這個時期是歐洲的封建社會時期。
在這個時期內,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5-11世紀末是歐洲封建製度的產生和形成時期;11世紀末至15世紀末是封建社會鞏固和發展時期;15世紀末至17世紀中期是封建製度解體和資本主義製度逐步形成時期,在此時期內發生了文藝複興和宗教改革運動。
(一)在政治、經濟方麵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尚不發達,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生產主要是為了滿足封建主及農民自己的需要,不是為了交換。這種情況一直到中世紀中期才逐漸改變。在10-11世紀,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手工業逐漸從農業中分化出來,商品生產有了發展,工商業城市逐漸興起,產生了新興的資產階級分子,即近代資產階級的前身。他們要求發展工商業,反對日益妨礙工商業發展的封建製度。因此,除貧苦農民反抗封建主的鬥爭外,他們也逐漸展開了對封建主的鬥爭。
其後,生產力不斷發展,工商業產品交往日益增多,於是城市逐步發展成為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各種反封建鬥爭,首先就是在城市中發展起來的。14-16世紀的文藝複興和宗教改革以及17世紀的啟蒙運動就是隨著反封建鬥爭的擴大和高漲而產生的。這是在思想領域內對封建製度的沉重打擊。
(二)在社會意識方麵
騎士授職典禮圖在歐洲封建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是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基督教產生於公元1世紀初。恩格斯說:基督教“在其產生時也是被壓迫者的運動:它最初是奴隸和被釋放的奴隸、窮人和無權者、被羅馬征服或驅散的人們的宗教。”它宣傳正義,主張人在上帝麵前一律平等,因此要解脫奴役和貧困,但在現世不主張鬥爭,而主張友愛、忍讓等等,並把解脫這種奴役和貧困的希望寄托於上帝和來世,即死後的天堂。
這種向往正義、和平及平等生活的思想,是一種對現實生活不滿的表現。因為現世不能得到,於是才寄希望於來世,並且以“上帝(神)的旨意”和“命中注定”的思想來自慰,以解脫現實的痛苦。這就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我們說它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是因為它相信有天國和上帝的存在,並確信上帝可以救人於苦難,決定人的命恩格斯:《論早期基督教的曆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運,行善有償,可以升入天堂;作惡有罰,要下地獄。這種思想對剝削階級統治者來說既有有利的一麵,也有有害的一麵。有利的一麵,是可以借“上帝意誌”和“因果報應”等來欺騙勞苦人民,使他們安於貧困不起來造反;有害的一麵,在於反對他們的暴行和統治。於是他們就利用對他們有利的一麵,來抑製對他們有害的一麵。因此,基督教產生之後,很快便為剝削階級所利用,變成了他們用來統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公元4世紀後,羅馬帝國的皇帝也信奉了基督教,於是基督教便成了羅馬帝國的國家宗教了。
隨著封建製度的建立和發展,基督教也逐漸擴充自己的勢力。
羅馬天主教會的上層與封建統治者勾結,使自己變成封建主,變成封建統治集團中的主要成員。於是,以羅馬教皇為首的中世紀天主教會的組織便形成和發展起來了。
中世紀的天主教會不但是一個宗教組織,而且是擁有大量土地的封建主和政治上的統治力量,它象是個國上之國,淩駕於世俗國家權力之上,把世俗的統治者--國王都置於它的統治之下。
中世紀的天主教會也是文化的壟斷者,它控製了整個中世紀的精神生活。教會製訂和解釋基督教的教條和教義,建立基督教神學的體係,使它適合封建製度的要求,用它為封建剝削製度辯護,為教會的神權辯護,以便從精神上麻痹和奴役人民。如“原始罪”,“君權神授”,“神權大於王權”,“貧富有命,貴賤在天”等等,都是用來麻痹人民的。但是,基督教教義中也含有一些合理思想,如正義、友愛、謙虛等倫理道德都有善良的教育意義,它既教育了教徒,也教育了一般群眾。
基督教神學體係以基督教哲學為基礎,而基督教哲學又以經院哲學為代表。因此,一切進步思想要反對基督教神學都必然反對經院哲學。但是由於當時宗教意識廣泛地支配著人們的精神生活,因此,所有的進步思想(包括進步的教育思想)都不可避免地帶上了不同程度的宗教色彩。
中世紀的教育就是在這種曆史背景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的主體是基督教教育,其次是封建世俗教育。
(三)西歐早期中世紀教育
一般指文藝複興運動以前的西歐封建社會的教育。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全歸封建主所有,形成封建割據局麵。封建主殘酷地剝削農民。同時,基督教與封建世俗政權緊密結合,在思想意識領域占統治地位。因此,西歐早期中世紀的教育具有十分明顯的宗教性、封建階級性和等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