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作案動機(2 / 2)

昨天馮樂剛來過一次,賬簿裏依稀可以看到那些賬目,看來馮樂這家夥沒少糟蹋他叔的錢。僅僅這不到半本的賬簿,馮樂的名字就出現了不下十次,而且每次都用紅筆標記了出來,並且對他的出賬就沒有低於五百的時候。

放下賬簿,我繼續在櫃台出又看了看。

不經意間,在櫃台下麵的角落裏,發現了一個保險箱。保險箱雖然已經被火燒的烏漆墨黑的,但試了之後才發現這保險箱的質量簡直是太好了。

在這種高溫下沒有變形不說,鎖的安全性也一點都沒有受影響。於是我毫不客氣的招呼了旁邊正在清理現場的警察說道:“哥們,劉警官讓你把這個保險箱打開。”說著我指了指老劉。

老劉明顯是聽到了我說的話,十分配合的往我這看了看。那名警察見狀也沒有多想,立刻就用對講機招呼起來。

不多時,在技術人員的幫助下成功的打開了保險箱。裏麵除了一些現金之外,還有一些單據。拿起來看了看,基本都是馮老板的房契、地契以及各種保險單之類的。

看著看著,一份比較新的文件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份財產買賣、轉讓合同,合同裏明確寫明了乙方對於這間洗衣店的所有權、使用權等等。甲方一旦獲得財產的使用權,則會定期支付給乙方一筆錢。這錢的標準是按照乙方現有的月均收入加上甲方每月營業額的百分之三十。看起來這個條件確實很誘人,這就等於是每個月不上班,在家呆著拿錢就行了。

繼續往後看,就是對於一些違約情況的說明。比如,如果乙方單方麵解除合同、把店鋪轉賣他人、在沒有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對財產進行使用等都算是違約。如果違約,乙方將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

對這合同的內容我是嗤之以鼻。初一看感覺乙方有不少賺頭,但是實則處處對乙方都很不利。除非乙方的腦子有問題,否則隻有傻子才會簽這種合同。

結耐心地看完,發現乙方並沒有簽字,但是甲方的簽字卻讓我不由得楞了一下:錢雲平。

看到這,我不禁向窗外看去。此時馮樂和錢雲平似乎已經不吵了。一名警察正站在兩人身邊,似乎說著什麼。現在看來,那兩人都是各懷鬼胎。一個想繼承自己叔叔的財產;一個想通過不平等條約收購這家店鋪的使用權。

這樣看來,兩人就都有了充分的作案動機。

如果嫌疑人是那兩人中的其一,那麼接下來就是要尋找線索了。不得不說,這個現場偽裝的確實很精妙。

密室、火災,如果不是檢查的仔細,很可能就會漏掉很多線索。

想著,我走到了離屍體不遠處的起火源。聞了聞被燒成一灘的蠟燭,不經意間被這股香味所吸引了。這蠟燭的香味並不濃,十分清淡,但是聞起來卻有種心曠神怡的感覺,十分舒服。

雖然我對蠟燭並不了解,但我知道,目前市麵上銷售的熏香,基本都是用化工原料調配出來的。縱然很香,但是卻很違和。可是這股香味卻十分自然,並沒有那種不舒服的感覺。

於是向之前幫我打開保險箱的警察問道:“這個蠟燭的成分檢驗報告出來了嗎?”

那警察也許是誤會了我和老劉的交情,以為我是什麼特殊人物,二話沒說再次打開對講機呼叫了起來。在對講機一通“亂響”之後,回道:“剛剛出來,馬上就送過來了。”

在等待的這幾分鍾時間裏我並沒有停下來,依舊對現場進行著搜索。結果又有了新的發現——在蠟燭下方有不少焦炭樣的東西,這些東西數量比較多,不過怎麼看都不像是這裏家具的灰燼。一個個看上去也就和顆豌豆差不多大,在蠟燭四周遍布著。

正疑惑間,蠟燭的檢測結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