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的通知(1 / 3)

教基[20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經國務院同意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精神,大力推進教育創新,我部研製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語文等十五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並分別經教育部黨組和課程標準專家審議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研究。課程實驗將於2004年秋季在部分省市進行,擬參加課程實驗的地區要正式向教育部提出申請,並根據本地實際製訂全麵的課程實驗工作方案,組織好新課程的學習和培訓,精心組織實驗工作。有關課程實驗的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

教育部

二〇〇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以教育要“三個麵向”的指示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立足我國實際,借鑒國際課程改革的有益經驗,大力推進教育創新,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充滿活力的普通高中課程體係,為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奠定基礎。

一、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目標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國民素質、麵向大眾的基礎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普通高中教育應全麵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所確定的基礎教育培養目標,並特別強調使學生:

初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自覺維護國家尊嚴和利益,繼承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弘揚民族精神,有為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作貢獻的誌向與願望;

具有民主與法製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維護社會正義,自覺行使公民的權利,履行公民的義務,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具有社會責任感;

具有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掌握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學會收集、判斷和處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學與人文素養、環境意識、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具有強健的體魄、頑強的意誌,形成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審美情趣,初步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職業意識、創業精神和人生規劃能力;

正確認識自己,尊重他人,學會交流與合作,具有團隊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樣性,初步具有麵向世界的開放意識。

為實現上述培養目標,普通高中課程應:

(1)精選終身學習必備的基礎內容,增強與社會進步、科技發展、學生經驗的聯係,拓展視野,引導創新與實踐。

(2)適應社會需求的多樣化和學生全麵而有個性的發展,構建重基礎、多樣化、有層次、綜合性的課程結構。

(3)創設有利於引導學生主動學習的課程實施環境,提高學生自主學習、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建立發展性評價體係。改進校內評價,實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建立教育質量監測機製。

(5)賦予學校合理而充分的課程自主權,為學校創造性地實施國家課程、因地製宜地開發學校課程,為學生有效選擇課程提供保障。

二、課程結構

1.課程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