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縱容交趾的軍事侵擾的同時,對境內的民族叛亂卻極為重視,盡力鎮壓。由於宋朝對交趾侵略行為的一味姑息和縱容,引發了儂智高起事。仁宗皇祐五年(1053),儂智高率眾攻破橫山寨,進圍邕州,之後又攻入橫州、桂州、龔州、藤州、梧州、封州、康州、廣州等地,聲勢之浩大,給宋朝巨大的震動,宋朝派陳曙、狄青等領軍進行圍剿方平息儂智高起義。交趾軍事侵擾及儂智高起義促使宋朝統治者意識到“朝廷之憂,不專在於西北也”,“國朝以契丹、元昊為憂,不知儂賊猖獗”。寶元元年(1038),撫水州首領率眾攻打融州、宜州。宋朝征調邵州、灃州、潭州戍兵數千人前往鎮壓。熙寧初,宜州知州錢師孟、通判曹覿“擅裁侵剝之”,引起少數民族的反宋鬥爭,宋朝“征發在京驍騎兩營及江南、福建將兵三千五百人”準備對該起事進行鎮壓,後因少數民族首領率眾投降而罷。
結語
宋朝之所以區別對待大理國和交趾,與宋朝對大理國和交趾的看法有莫大關係。宋朝本著“唐亡於黃巢,而禍基於桂林”的曆史教訓,認為大理即唐之南詔,唐朝征討南詔的慘敗和南詔入寇四川暴行成為宋人揮之不去的陰影,所以深信“蠻夷桀黠,從古而然”,故而“朝廷不可與四夷生隙,隙一開,禍不解,兵民肝腦塗地。”而且“蠻夷熟知險易,商賈囊橐為奸,審我之厲害,伺我之虛實”;加之宋朝南方無重兵,很難抵擋大理國可能發動的軍事攻擊,而為了確保與大理國毗鄰的四川的安全,宋朝隻能通過極力限製大理國的朝貢,抵製大理國的冊封要求這一方法來實現“欲寇不能,欲臣不得”的“禦戎上策”。至於交趾,宋朝一方麵是由於軍事力量的不濟而未能對其實現軍事征服,甚至很難對邊境實施有效的防禦,故而交趾對廣西軍事侵擾不斷而宋朝又不能有效回擊,因而隻能通過頻繁的進貢和冊封來消弭可能進一步激化的民族矛盾;另一方麵,交趾對宋朝的侵擾多發生在廣西邊州地區,其破壞性不如儂智高起事這種內患深重,而且交趾對宋朝潛在的威脅不如大理國那樣強大,故而宋朝對待交趾的治策自然有別於大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