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性事件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來說,都是必須正視的話題。它貫穿於任何社會的始終,是任何社會都難以避免的社會現象。而對於正處於政治體製轉型、經濟體製轉軌、社會結構調整、文化價值重構時期的中國社會來說,要麵臨著程度更高、範圍更廣的社會風險。現階段的中國,由於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新的利益均衡機製尚不健全,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發生深刻變化的同時,各種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增加和激化。尤其是因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勞資糾紛、國有企業改製、軍人退伍安置、大學生就業、環境汙染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數量迅速增長。全國群體性事件在2005年曾一度呈下降趨勢,但從2006年起又開始上升,2006年全國發生各類群體事件6萬餘起,2007年上升到8萬餘起。再以信訪為例,信訪量日益增多,僅全國民政部門,2007年為81萬人次,2008年升至90萬人次。2008年,群體性事件依然層出不窮,先後發生貴州甕安事件,陝西府穀事件,廣東惠州事件,雲南孟連事件,重慶、三亞、蘭州、汕頭等市出租車罷運事件,甘肅隴南事件等多起重大群體性事件。受全球金融危機、中國失業率激增等多種因素影響,2009年將麵臨著群體性事件高發的危險。
群體性事件常具有突發性強、參與人數多、涉及麵廣等諸多特征,它的出現必然會極大地擾亂人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進而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危及社會的穩定,甚至會對人民的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害。可見,群體性事件的頻繁出現,已成為影響社會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極大地阻礙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黨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不斷提高應對複雜局麵的能力,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積極應對錯綜複雜的局麵,有效防範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以維護社會穩定的維護和確保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已成為當前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和重要課題。為了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以及應對近期群體性事件不斷突發的需要,中央在2009年初作出一項重大舉措,即從2月18日起,將對全國3080名縣級公安局長分批進行培訓,以加大對基層官員的培訓力度,力圖以一線官員的良好素質和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於萌芽。
群體性事件所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幾乎囊括了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法律、行政、心理等各個層麵。為探索群體性事件中具有本質性和規律性的內容,深入探討預防與處置群體性事件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以便為更好地為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提供理論依據,本書查閱和參考了大量的資料和數據,並主要從群體性事件的現狀、危害、成因、預防和處置等幾個方麵入手,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