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生和教師關係為基點的教學模式

內容精粹

教育目的問題是教育的根本問題。教育作為人類所特有的實踐活動 ,它同人類其它實踐活動一樣,應具有超前意識,在教育實踐活動開始之前 ,教育目的就以表象形式存在於教育者頭腦中。因此 ,教育目的是教育實踐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不存在無目的教育實踐活動。從宏觀角度來理解教育目的 ,它是指人們對受教育者的期望 ,即人們希望受教育者通過教育在身心諸方麵得到預期的健康發展。國家和社會教育機構、學生的家長和親友、教師以及所有社會成員都對新一代受教育者寄予共同的希望。

建立怎樣的師生關係,關係到如何促進教育事業向更深層的發展,如何為我們國家培養適應社會發展的、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問題。而教育觀念的更新首先體現在師生關係的改變上,因為教育的成果就是體現在人才的培養上,良好的師生關係是教育實施的基礎。

“導—學”型教學模式

一、“導—學”型教學模式的原則

二、“導—學”型教學模式的特點

三、“導—學”型教學模式的具體操作類型

四、“導—學”型教學模式的思考

“導—學”型教學模式是近些年來我國教育工作者熱衷與研究的一種教學模式。關於它的表述眾說紛紜,現在大家比較認可的表述是:“以導為主線,以學為中心,教師為學而導,學生循導而學;雙向交流,和諧共振,啟發思維,自主創新;培養學生學習品質和學習能力,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這一表述包含三層意思:一是明確了教與學的關係和各自的作用,二是界定了教學活動的方式和要求,三是表明了課堂教學要達到的目標。所謂學習品質,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判斷力、分析力、概括力、記憶力,以及動機、興趣、態度和意誌。導學式教學形成了自身獨特的方法論體係,它不是單一的教學方法,更不是一種固定的教學模式,它是一種以人為本的教學思想在課堂教學中的體現。

一、“導—學”型教學模式的原則

實踐證明,實施導學式教學必須堅持以下四條基本原則,隻有這樣,才符合導學式教學的基本思想,也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這四條原則是:

(l)學生是學習的主人;

(2)要符合學生認知規律和接受心理;

(3)情感投入,以情感人;

(4)教會學生學習。

這四條原則是導學式教學的精髓,它涵蓋了一定的教學思想、教學原則和教學的根本目的,具有不可動搖性。這四條原則中,第一條原則是總原則,具有涵蓋性。學生怎樣才能成為“學習的主人”呢?教師的作用不可或缺,沒有教師的指導幫助和提供一定的條件,學生是很難成為學習的主人的。要成為學習的主人,重要的條件是“會學”。而這第一條總原則,根本原則,又必須由第二、第三、第四條原則來支撐。導學式教學必須堅持這四條原則,這是因為導學式教學不是選擇適合教的學生,而是要創造適合學生個性發展的教育,使各類、各層次的學生都能各得其所,有所發展。也就是:“天生其人必有才,天生其才必有用”,要求揚長避短,人人成才。

二、“導—學”型教學模式的特點

“導—學”型教學模式改變了教師講、學生聽,以講代練,或以練代講,教師包打天下的舊模式。它突出了“導”和“學”,教學過程中教師進行指導、引導、開導,引而不發,“授之以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學,以求得教與學的和諧共振的最佳效果。“導—學”型教學模式有四個主要特點:

(1)明顯的互補性;

(2)和諧的共振性;

(3)充分的自主性;

(4)顯著的成效性。

早在1000多年以前,我國著名的文學家、哲學家韓愈在《師說》一文中指出:“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導—學”型教學模式發揚了教學民主,師生之間的優勢得到充分互補,真正實現了“教學相長”。教師相機誘導,學生積極參與,敢於思考,勇於探索,所以常常形成師生共鳴,和諧共振。這樣,教師與學生就不僅僅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關係,更是朋友、夥伴式的關係。教師常常淡化教育者的角色痕跡,努力使自己成為學生誌同道合的朋友,感情融洽的夥伴,這樣,學生的自主性得以充分發揮。

近些年來,一些學校“導—學”型教學模式的實踐證明,教學質量逐年提高而且幅度較大,這說明“導—學”型教學模式是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