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1)

2010年3月28日,王家嶺礦(山西臨汾鄉寧縣境內)發生透水事故;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一幢28層樓的高層居民住宅發生火災;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鐵4號線動物園站自動扶梯發生倒轉故障;2011年7月23日,甬溫線發生重大動車追尾事故……

一個個悲情的瞬間、一聲聲哀痛的呼喚,撞擊著我們的眼球,刺激著我們的神經,攪動著我們的靈魂。當一個又一個鮮活的生命因疏忽而瞬間消逝的時候,我們不禁為之惋惜:如果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事故就可以防範,悲劇就不會上演。然而,沒有也許,安全工作的任何一點疏忽將會讓人後悔終身。

安全係於責任,責任重於泰山。失去了責任,隨之而來的就是哭聲、是血淚,是家庭的破碎,是企業的泥潭,是社會無法承受之重。

安全問題日日講、月月講、年年講、重複講,但許多安全事故的發生,並不在於製度的缺失,而是在於安全責任沒有得到落實,誤性操作、習慣性違章及安全製度的執行不全麵等屢禁不止。唯有繃緊了安全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真正落實安全責任,才能把風險控製在最低限度。

“麻痹是最大的隱患,失職是最大的禍根”。安全關乎你、我、他,任何一個環節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的無辜生命為代價,在崗一天,就要盡職一天。崗位上的一時疏忽,也許留給你的是一世的苦痛與不幸。落實安全責任,卻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隻有立足崗位,始終做到防微杜漸,警鍾長鳴,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每一分鍾、每個工作環節。

根據海恩裏希法則,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隻要我們能自覺地遵守各項規章製度,強化責任落實,對安全責任做到心中有數,實時掌控,那麼安全生產就一定能得到保證。

把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才能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個人平安乃至家庭幸福,從而為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穩定大局,為構建和諧企業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我們要的是防範,是避免悲劇的發生;而不是馬後炮,不是悲劇之後的責任追究!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可對於我們的安全,付出的有可能是我們健康的身體,甚至是鮮活的生命!這樣的代價誰又承擔得起?

居安思危,警鍾常鳴。讓我們從自我做起,從我們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高揚安全旗幟,讓安全責任這個永恒的主題深深的烙在我們每個人的腦海中,讓我們的每一天、每一時都防範於未然,都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