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力發展水平是物質文明的基礎,也是物質文明發展狀態的根本標誌。物質文明可為精神文明的發展提供物質保障,是精神文明的基礎和條件,決定精神文明發展的基本狀況。因為,人們隻有解決了必要的物質生活資料問題,才有可能進行藝術創作和科學研究等精神活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後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質的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一個民族或一個時代的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便構成為基礎,人們的國家製度、法的觀點、藝術以至宗教觀念,就是從這個基礎上發展過來的。”另一方麵,精神文明不是僅被動地適應物質文明的發展,受物質文明發展的製約,而是對物質文明產生巨大的反作用。二者互為條件,互相聯係,互相作用,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二、文明與文化
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所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有時也特指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文化屬社會現象,人類曆史上的任何一個社會都有與之相適應的文化,並隨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隨著社會製度的改變而改變。文化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文化的發展具有曆史繼承性和延續性,新文化的產生總是脫胎於舊文化。文化是一種意識形態,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同時又對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產生巨大的反作用。在階級社會中,文化會打上階級的烙印。文化還具有民族性,民族特征、民族語言、民族性格、民族傳統、民族生活方式等,都是民族文化的構成因素,各民族的文化都有其獨特的一麵。
從廣義上講,文明是人類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所以,“文化”和“文明”兩詞有時也可以通用,如物質文化、精神文化亦可稱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文明除上述含義外,還專指文明行為等方麵,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道德、講究禮貌,講究衛生等,都是精神文明的表現。所以二者的外延是不同的。
三、文明與禮儀
禮儀是指人與人社會交往時的某種方式、程序以及交往過程中體現於禮貌、儀表、儀態、儀式、氣質、氣度等方麵的規範和準則。禮儀是人們維持正常的社會生活所必須遵循的最簡單、最起碼的道德行為規範,是人們在長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漸形成的。它是一個人思想水平、道德品質、文化修養等方麵的外在表現。從禮儀的概念可以看出,禮儀從屬於道德體係,所以是屬於文明中精神文明的內容,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文明程度和道德風尚的反映。
教師文明
教師文明可理解為教師在教育工作和社會生活中體現的積極、健康、良好的態度、行為、生活方式和風尚等,主要包括教師思想文明和行為文明。教師文明是社會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教師文明對整個社會文明建設和學生的全麵發展具有積極地促進作用。
教師提高文明修養是當今社會的要求。文明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反映了一個社會的發展水平。文明包括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隻發展物質文明不能真正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的目標,隻發展精神文明同樣不能真正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的目標,隻有二者協調發展,才能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所以我們在建設高度物質文明的同時,一定要努力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這是建設社會主義的戰略方針,必須堅持。當前我國進入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曆史新時期,物質文明建設取得了巨大發展。為了使精神文明發展不落後於物質文明的發展,黨和國家大力倡導精神文明建設,全國各地也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所以,教師提高自身文明修養是順應社會發展要求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