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當前的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不僅調節物質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且也調節著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孔雀東南飛”正是它調節的結果。作為人力資源一部分的教師隊伍,在經過相對的幾年平靜之後,也出現了“孔雀漫天飛”的現象。農村的教師向小城市流動,小城市的教師向中型城市流動,中型城市的教師向大城市流動,不發達地區的教師向發達地區流動,公辦學校的教師向民辦學校流動。總之,教師的流動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在市場的這種自發的調節下,教師的流動也帶來了不少負麵的影響。如,有的地方,特別是東部發達的沿海地區,教師隊伍已出現飽和甚至過剩的現象,而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不發達的西部地區的教師隊伍嚴重短缺;有的地方為了防止教師的大麵積“飛走”,采取了各種各樣嚴格的限製措施,諸如交納保證金、克扣工資等等地方保護主義措施,這就使得教師的情緒更加不穩,因而,給當地的教育教學帶來了一定的影響;一些流動的教師權益得不到保障,諸如,有的學校對加盟教師的承諾不兌現甚至是欺騙等;教師的流動給教育管理部門也帶來了一定的管理難度,諸如,有的教師放棄原有的檔案材料,到新單位重新建檔,而原單位又沒有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資照發,福利照享,隻不過不是本人享有,而是原學校享有,這種現象在很多學校普遍存在。
那麼,教師流動存在的這些問題,靠什麼來解決呢?我們知道,市場經濟就是法製經濟。既然教師的流動已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那麼,國家的有關職能部門要為教師流動建立相關的市場準入機製,規範教育市場,約束用人單位與教師之間的行為,鼓勵教師合理健康有序地流動。使之更趨於合理健康發展,更好地保護流動教師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平衡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教師隊伍差距,促進教育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這樣做,有利於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有利於學校管理向科學化、現代化、人文化發展,有利於廣大學生接受更加優質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