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0章 愛人變為離婚後的親人(1 / 3)

當婚姻死亡,我們該怎樣麵對曾經深情繾綣而今分道揚鑣的那個人?對於吳曼而言,即使曲終人散,但那些逝去的愛卻刻在記憶裏。雖然婚姻沒了,但愛還在繼續,牽掛和關懷依舊。

征婚啟事

大林,男,35歲,某物業公司經理。有兩段婚史,性格溫和、有責任感。覓28歲至35歲之間,溫婉賢淑、有愛心,顧家的女子為妻。

這是一個女人給前夫起草的征婚啟事。2004年12月15日夜,我收到一條短信:梧桐,你可以幫我的前夫找一個妻子嗎。懷著一份好奇,我撥通了那個電話號碼。

兩天後的下午,太陽在艱難地與陰霾搏鬥,它偶爾鑽出雲層的時候,讓蜷縮著的人們心裏一暖。我就是在這樣的冬日下午見到了23歲的吳曼,短信的主人。我們坐在10樓的高度看北城天街上的人來人往,看黃昏來臨時天際醉人的雲彩。我很少像這樣帶著輕鬆愉悅的情緒麵對傾訴者,因為我早已預感到,這個故事的結局,沒有傷感迷惘,隻有積極和希望。

同是天涯淪落人

19歲,我有了我的初戀。我們彼此相愛。

在我8個月大的時候,父母離婚,之後我一直過著被家人忽視的生活。我自認為我的情感世界一片貧瘠,我渴望愛與被愛。所以,對那個初戀的男孩,我傾其所有。那個男孩家庭條件很好,而我家在郊區,從學校出來以後一直沒有正式工作,這些成了他父母反對我們在一起的理由。不久,男孩迫於家庭壓力,與我分手。

那些日子,我鬱鬱寡歡、情緒低落,整天把自己埋在失戀的陰影裏。

很快,在一次朋友聚會上,我認識了31歲的大林。因為妻子遇到了自己的初戀情人,他剛剛走出第一次婚姻。那天夜裏,我一直不停地給大林講我的前男友,他也不停地給我講他的前妻。

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們相逢恨晚互訴衷腸。借著酒意,一對年齡相差12歲的男女帶著相似的寂寞去酒店開了房。

早上起來,我獨自離開酒店。我知道,同病相憐不是愛情,我不想讓自己越陷越深。

我麵前的吳曼穿一件牛仔風衣,大眼睛、卷發,嫵媚裏透著幾分俏皮。23歲已經有3年婚史,這提醒著我,她已經是一個要對自己行為負責的成人了。

為“一夜情”結婚

我和大林保持著淡淡的聯係。

但我沒有想到,僅僅那一次的放縱,就讓我陷入了一段婚姻。

懷孕了。打電話給大林,他說,因為婚姻失敗,他本不想那麼快再作選擇,但是既然我有了他的骨肉,他一定會對我負責。

大林和前妻已經有了一個女兒,而僅僅一次很短暫的姻緣,他卻決定留下這個孩子。所以,我相信這是一個好男人。

大林那時還在物業公司做會計,各方麵條件都不錯,我決定嫁給他。

從認識到結婚,不到3個月。辦完酒席不久,孩子流產了。

大林並沒有因此而忽視我,我第一次感受到被男人疼愛的幸福。

大林怕我和社會脫節,鼓勵我去讀自考。報名、上課、考試,他都會陪在我身邊。拿到了專科文憑,他又讓我去考導遊證。那時候他已經升為物業公司的經理,應酬多、事務忙,但他上班前給我做好早飯,下班後給我做晚飯,我去上課時,他還會在我包裏裝一個蘋果。結果我還是沒有考上導遊證,朋友說我最對不起的是大林。結婚3年,我沒有做過一次飯,洗過一次衣服。朋友說,他哪裏是找了個老婆,明明就是領了個孩子回來養。

失敗過一次,麵對圍城時難免心懷忐忑,但大林居然再一次不畏風險地給自己的“一夜情”買單,這樣的男人,的確很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