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騙財、騙特案(1)(1 / 3)

空手套白狼

導讀:王忠華靠簽假合同到處招搖撞騙,投機倒把,揮霍金錢,受騙者卻渾然不知,他的騙術又有何高明之處呢?

1996年6月,沈國亮,帶著一些真真假假的工作證、公章、介紹信、合同書化名陳林來到了合肥,試圖尋找他“要幹一番事業”的用武之地。他拿出一張150台廈華彩電的購銷合同書(是他與呂建在廈門買服裝時簽訂的一份兒戲合同),到外推銷彩電,也推銷自己。

經合肥軍分區司令部一位人員的介紹,他認識了合肥台誼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馬某。他得知台誼正在搞內部承包,就向馬某表示自己想到合肥幹一番大事,提出自己有足夠的資金作擔保來承包商場或其他營業部門,並將一個35000元人民的存折交給馬某,告訴他自己在金寨縣還有個實體——一家裝修店。為慎重起見,馬某等特地趕赴金寨,考察陳林的裝修店,滿意而歸,一致認為陳林“年輕有為,資金雄厚”。

這年7月馬某、樊某、陳林3個人共同承包商貿部,台誼公司一個名義上的內部承包合同簽訂了,每年上交公司管理費8萬元,其中陳林4萬元,馬、樊各2萬,但發包方未提供任何資金、場地以及辦公用品,陳林自己在外麵租了五間房,買了些辦公用具,私刻了財務章、合同章、業務1號、2號章。於是,陳林開始簽訂了一個又一個閃電式的合同。

他做的第一筆生意是黃蓮買賣。7月初,陳林得知阜陽某農副產品公司有黃蓮,便草簽了一份100噸黃蓮的購銷協議。在沒有核實、沒有確定貨源的情況下,就聯係了黃蓮買主——長豐縣外貿公司。並當即與該公司經營部簽訂了一份50噸黃蓮的供貨合同,單價是每噸5.8萬元,並經公證處公證。陳林私下告訴對方,預付定金可以給10%的“回扣”。不幾日長豐方麵彙出定金24萬元,但這筆錢沒有彙入商貿部在城隍廟金融服務社的帳戶,而是彙到陳林的帳戶上了,陳林在做黃蓮生意的同時,繼續推銷他的廈華牌彩電。陳吹噓說,他的商貿部在電視機廠投資入股64萬元,該廠現在每年可提供千台彩電貨源。某勞動服務公司沒有經過核實,便與陳林簽訂了500台彩電的購銷合同,單價是每台2490元,並將預付款24.9萬元彙到了陳的帳戶上。陳利用同樣的方法騙了華僑友誼商場的17.15萬元電視機以預付款。然後陳又計劃騙更多資金。

幾天以以後,陳林帶人到華友誼商場,說彩電8月份暫時不能兌現,現在他正等著收黃蓮,資金周轉不過來,讓華僑商場與他聯營,華僑商場當時沒有同意。經過討價還價,還是簽訂了書麵協議,商場極為輕率地轉款92.85萬元到商貿部。

陳林僅1個月,商貿部的帳戶上已經有了158.9萬元所巨款,一下子震住了台誼公司的各位同仁,工作人員拿到了高工資,上上下下,歡天喜地。但是,不久人們便發覺,商貿部已被陳林的“閃電合同”拖入了泥潭。陳林做起生意來,真是一派大款風度。一出門就是小汽車,住高級套房,吃高檔宴席,他向他的秘書和助手贈送金戒指、金項鏈、彩電、自行車乃至現金。雖然他賭技差勁,卻嗜賭如命。

8月1日至22日,陳林從商貿部將123萬元分4次轉到他的阜陽的專立帳戶上,然後帶領一班人馬浩蕩蕩地開到了阜陽。他率他的把兄弟和女秘書們在阜陽各轉悠,花掉50多萬元,他在農副產品公司會議室招集各收購點30多人開會,宣布:“我要壟斷阜陽地區所有的黃蓮,省建設銀行已同意貸款2000多萬元,款子馬就到。”這種彌天大謊居然沒有人懷疑。

8月中旬,長豐縣外貿經理來到阜陽,實地了解陳林收購黃蓮的情況,他驚訝地發現他與陳林的合同簡直沒有履行的可能。陳林給他的單價是5.8萬元/噸,而阜陽的行情是7萬元/噸,而且油價每天都在飛漲。他先後兩次在價格上向陳林讓步,可是陳林那裏連黃蓮的影子也沒有。10月份,他第三次找陳林時,他的女秘書說陳林到保定去做另一筆大生意去了。省勞動服務公司合同到期仍不見彩電,找到陳林,陳林推說是車皮難搞。該公司便與陳林補簽了一個到期歸還預付款的協議。但協議到期後,預付款仍不知去向。再說華僑友誼商場一百多萬巨款彙出後,也很不放心。8月到10月,多次派人向陳林要電視機,陳林開始說派人到廈門去了,是單線聯係,後來他們就再也找不到這個讓人焦頭爛額的家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