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命令(令)
一、命令(令)概述
命令(令)在諸文種中權威性最強,有關下級機關單位、個人必須無條件、不折不扣地執行。語言要求嚴峻、精煉。
命令(令)“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製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根據《憲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規定,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國務院各部門首長、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首長具有發布命令的職權,除軍事領導機關另有規定外,其他單位或個人用此文種,即為越權。就其客體內容而言,應為極其重大事項,不然不足以用此文種。
二、命令(令)的寫作技巧
命令(令)就其規範體式而言,與一般公文不同之處有二,一是不編入本機關公文發文序號,另行編寫令號;二是文尾處不加蓋機關印章而由首長簽署。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日期。
命令的結構包括標題、令號(或發文字號)、開頭、正文、結尾、落款。
1.標題
命令(令)標題的寫作通常有三種:第一種是標準的行政公文標題,即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組成;第二種是省略發文事由的標題;第三種是用發文機關及其負責人職務名稱與文種構成的標題。
發文機關名稱應用全稱,不能用簡稱包括規範化簡稱,如國務院的發文機關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因此,命令(令)的發文機關應以批準本機關成立文件核定的全稱為準,且發文機關名稱後應加“命令(令)”字。發文機關標識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號由發文機關酌定,但要掌握在不超過上級機關的字號的程度,可以同等大小,但不能超過。標識的位置按本標準的規定可以這樣計算:上白邊37mm+20mm即57mm下標識。如果是聯合發布命令(令),在首位的發文機關也要在此處標識,其餘機關下移,“命令(令)”字右側上下居中。
2.發文字號
命令(令)的發文字號分為兩種寫法:一是由“機關代字+年份+序號”組成;二是由令號(發文機關發布命令的順序號)代替發文字號。在發文機關之下空2行標識令號,居中,令號用黑體字較莊重,前加“第”字,即“第×號”。令號的編製自發第1號令開始,不受年度限製。
3.開頭
開頭要寫明命令(令)發布的緣由,即發布命令(令)的原因、目的、根據和意義。
4.正文
令號之下空2行標識正文,中間沒有紅色反線,與“文件式”公文不同。令文的內容一般都比較簡短,除少數行政令、嘉獎令外,命令(令)篇幅一般都比較短,大多是一個自然段。不同類型的命令(令),其正文寫法有所不同,可視其內容多少,可分別采用篇段合一式、多段式或者分條式結構。命令正文的語言要幹脆果斷,體現“令行禁止”的特點。
5.結尾
命令(令)的結尾,可根據內容要求寫明對命令(令)事項的補充說明或向受命者提出希望和要求。
6.落款
命令的落款由發文機關名稱、簽署人姓名以及發文日期組成。在正文後右下方署名,寫上發令機關的全稱或發令人的領導職務和姓名,再在其下方注明時間。簽名章用紅色,右空4字。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命令的簽發人應是發文機關的最高領導;如果是聯合命令,職務可用簡稱,如“××部部長”。簽名章之下空1行標識成文日期,右空2字。
三、命令(令)的寫作範文
1.公布令
××縣政府令
第×號
《××縣人民政府行政決策法律審查規定》已經200×年×月×日××縣人民政府第×屆第×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年×月×日起執行。
縣長×××
二〇〇×年×月×日
2.行政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4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已經2009年2月11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