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寡婦(1 / 2)

唐天寶十年,山西南道都督府轄下的果州郡往西三十裏有一處官驛,名叫龍泉驛。

這龍泉驛原本是長安入蜀的一處三等驛站,因大的城郭入城需要換公碟或路引,所以出蜀的客商都將它當做入果州城的最後一站,選擇在龍泉驛歇息一晚,次日一大早再進城。

長久下來,龍泉驛便變成了一個熱鬧的小集鎮,驛鎮中客舍,食肆,商鋪,妓院等大城郭有的,這驛鎮中也應有盡有。

龍泉驛南邊有一大戶人家,主人姓王名亦誠,號結廬,祖上曾為官,因出身詩禮世家,所以人稱王員外。

這王亦誠娶妻楊氏,嶽丈在朝中做了個從五品的大理正,膝下隻有楊氏及其兄長二人,楊氏兄長久病,無子息,偏這楊理正也沒有個什麼弟兄叔伯之類的,眼看楊氏一脈就要從他那裏斷了。

這楊理正十分著急,想讓女兒女婿過繼一個孩子給楊家,無奈楊氏膝下也隻有一子,且生這唯一一胎時難產,郎中診斷為再難懷胎。

那王亦誠飽讀詩書,與一般士人不同,不提納妾,也無通房丫頭,因此,其獨子長到十歲上,王家也不曾再增添人口。

楊氏卻坐不住了,世間沒有哪個女子不想自己的相公隻屬於自己一人,更不想相公與別的女人生孩子,可經不住老父親一封封書信催促,便想了個兩全的法子——為相公典妾,生了孩子記在自己名下,然後過繼給自己兄長。

原本典妾或典妻這種事隻出在男子出不起聘禮的貧賤人家,女子如貨物牲口一般被按價按時間典給他人,生下子女歸男方,時間一到女子便歸回自己原來家中,與男方和生下的子女再無瓜葛。

而像王員外這樣的人家想子息多一點,多置幾房妾室便是,斷不會做出典妾這樣的事出來,而楊氏為省下日後妻妾爭寵或爭產的諸多麻煩,自作主張以五兩銀子典二年的價格,從苟家莊典來一名年僅十六歲的小寡婦。

苟家的這位小寡婦姓杜名萱娘,長得倒也清秀可人,祖上也曾是殷實的人家,隻是到了父輩這一代,因兄弟眾多,又沒有個有出息的,家業分散下來,俱都成了普通農家。

偏偏杜萱娘父母早亡,亦無兄弟姊妹,從小依附著伯父們長大。

杜萱娘伯父們自己的孩子都養不過來,誰還有心思去管她這個孤女?饑二餐,飽一頓地長到十四歲上,杜家便給她訂了鄰村的苟家老二。

當十六歲剛及笄時杜家便打發瘟神似的將杜萱娘嫁出了門,從此再無往來。這個苟家老二讀過幾天書,卻從小是個病秧子,與杜萱娘成親不到二個月便一病嗚呼了。

苟家有二子,長子苟大娶了本村張氏,這張氏娘家家底子殷實,長得五大三粗,性情蠻橫潑辣,她父母就是因了她這性子,便相中了苟大性子懦弱,又是長子,苟家也隻有一個寡婦婆婆當家,嫁過去後不會吃虧。

果然張氏嫁入苟家後,便開始了她的掌家奪權計劃,那苟家寡母苟婆子獨自養大三個子女,又豈是個軟弱的,兩婆媳明裏暗裏鬥得不可開交。

由於苟老二長期生病,家裏的出息與積蓄大多花在了為他求醫問藥,以及為他娶回杜萱娘這兩件大事上,等到苟老二最終還是去見了閻王爺,苟婆子不得不動用了大兒媳張氏的嫁妝才將二兒子安葬。

自此後,苟婆子為了十四歲還沒有訂親,也沒有準備嫁妝的小女兒,不得不忍氣吞聲交出管家之權。

而張氏正式當家後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將杜萱娘以五兩銀子兩年的價格典給了本地大戶王員外家。

唐朝的開元天寶年間,久承太平,物阜民豐,後世稱為開元盛世。當時的五兩銀子對普通人家來說,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朝廷低級官員一個月的官俸才二兩銀子,五兩銀子甚至可以直接買下一個漂亮的丫頭。

對張氏來說,娘家無人,年輕貌美的杜萱娘可是一棵大大的搖錢樹,是她兩兒一女將來嫁聘的資金來源,絕不能簡單地一賣了事,她得將杜萱娘的利用價值發揮到極致。

典給別人家,可以收取一筆不菲的銀錢不說,時間到了還可以領回來,再典再嫁皆由她作主,苟婆子是不敢說半句話的。

被典到王家的杜萱娘倒是暫時脫離了苦海,因這典妾的主意是王亦誠的正妻楊氏自己想出來的,且這杜萱娘若生下孩子,也是送到自己娘家去繼香火的,所以楊氏將杜萱娘好吃,好喝,好穿地供著。

誰知精明過人的楊氏也有走眼的時候,相看時隻是眉目清秀一些,豆芽菜一樣的杜萱娘在王府住了三個月後,竟然搖身一變,從一根青菜頭蛻變成了一朵水靈靈的牡丹花兒,嬌豔動人不說,還長高了一截兒,這事兒讓楊氏一想起來,便悔得腸子都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