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光一直都在,我們隻是需要一點兒時間來適應黑暗。
——題記
鹿晗拒絕了吳世勳要送他回家的要求,自己拖著疲憊的身體,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
其實出租屋離吳氏集團並不遠,鹿晗當初在租房子的時候,專門找了離吳氏集團最近的地段租,現在想想,這個決定還真的正確。
打開房門,鹿晗就虛脫地躺在了沙發上,他想到自己從前天就沒有睡好覺,昨天在醫院裏也睡得很淺,今天又上了一天班,還真是很累啊。
樸燦烈在聽到開門聲後,就從房間裏走了出來。當他看見窩在沙發裏就要睡著的鹿晗後,便一臉淫//笑地坐在了他身邊,拿出嘴裏的棒棒糖:“幹什麼壞事去啦?”
鹿晗沒有睜開眼睛,也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問道:“樸燦烈,你說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樸燦烈在聽到這個問題後,有些意外,他又抿了一口棒棒糖,然後把自己的見解和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吧,愛是看見他就想笑,愛是彼此都輕鬆快樂,愛是一個眼神就什麼都明了;愛可以不分國界,不分身份,甚至..不分性別。”
鹿晗睜開眼,歎了口氣。樸燦烈把棒棒糖咬碎,有一半還粘在棍子上,而另一半已經被他嚼碎,吞進肚中:“怎麼了?怎麼突然問這個?”
“沒人麼,就是突然好奇了。”鹿晗抬頭看著有些刺眼的燈,再一次陷入了沉默。
“對了,你那個朋友..怎麼樣了?”樸燦烈吃掉了最後一點糖,卻還是咬著棍子不放。
“還好。”鹿晗不想多說什麼,樸燦烈也看出來了,所以便不再問什麼。他突然眼前一亮,拿出嘴裏的小棍丟進腳邊的垃圾桶,像想到了什麼似的對鹿晗說:“明天不是周六嗎,晚上我們去酒吧吧,我和伯賢請你好好喝一杯。”
鹿晗沒有回答,隻是重新閉上了雙眼。
“那我就當你默認咯!”樸燦烈開心地站了起來,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鹿晗微笑著搖了搖頭,這兩貨,是永遠都不會疲憊的啊!
第二天吃過晚飯,鹿晗就被樸燦烈拖到了一家酒吧裏,像鹿晗這種乖乖男,還是從來沒有去過酒吧,他一直以為,酒吧隻是一個過度熱鬧,過度張揚的地方,最多可能會有非常Open的情侶在裏麵熱吻,再有就是唱唱歌,跳跳舞,喝喝酒什麼的,可沒想到——昏暗的光線,張揚的彩燈,刺耳的音樂,火熱的舞蹈,幾乎讓鹿晗睜不開眼睛,耳膜也好像要被震碎了似的隱隱作痛;男女的尖叫聲此起彼伏,他們都染著顏色鮮豔的頭發,女人們個個濃妝豔抹,衣衫不整,有的甚至還與男人脫掉衣服熱吻著,絲毫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當樸燦烈拉著鹿晗進來時,許多人的目光便開始向他們投射,女人們瘋狂地扭動著自己纖細的腰,想讓他們倆注意到自己;有些人已經開始往樸燦烈和鹿晗身上靠。擁堵的人群漸漸集散了樸燦烈和鹿晗,於是,更多的女人開始伸手在鹿晗的身上亂摸起來,眼中全是誘惑的目光。刺鼻的酒精已經開始衝暈鹿晗的頭腦,當他兩腿開始發軟,額頭冒汗時,突然有一雙有力的打手把他一拉,鹿晗瞬間向前到去,卻落入了一個溫暖得懷抱。
頭好像碰到了誰的胸膛上,鹿晗頓時清醒了不少。他聞到了一股好聞的男士香水味,這種香水味是他以前從來都沒有聞到過的。樸燦烈身上是一股清涼的薄荷香,邊伯賢身上是一種甜甜的糖果香,吳世勳身上是一股淡淡的泥土香,而這個人身上除了有一股男士香水的味道,還夾雜著一點淡淡的煙草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