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人格科學研究書係》是我校國家重點學科基礎心理學人格方向的部分研究成果。

我們對人格的研究始於1982年秋承擔中國社會科學院“六五”科研規劃的一個科研項目“大學生心理研究”,從那時算起迄今已有26個年頭了。這期間我們已完成了12個國家級和省部級有關人格研究的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取得過一些成績,也走了不少彎路。

人格是十分複雜的。從詞源上看,我國古代漢語中沒有“人格”這個詞。中文中的“人格”這個術語是對英文“personality”一詞的意譯。英語中的“personality”一詞源自拉丁文的“persona”,它的本意是指麵具。把麵具指義為人格,實際上包含著兩層意思:一是指個人在生活舞台上表演出的各種行為,即表現於外給人以印象的特點或公開的自我;二是指個人蘊藏於內、外部未表露出的特點,即個人內在的自我。西方心理學家對於人格的概念,無論是從內在人格還是內在人格與外在人格的結合上來下定義,都強調個人的獨特性。

在我國文化中,“人格”的含義明顯不同於西方。從詞源上看,“格”字的含義,依據《說文》,“格”是“木長貌”,意為樹木長出“枝”,從樹幹上長出枝,形成了樹的形式,格就是分枝而有“格局”的意思;另據《廣韻》,“格”是“度也、量也”,即衡量的準繩,於是引申為“規格”。在我國的文化中,說一個人“有格”、“無格”或“格的高低”,是把“人格”視為一種“做人”的方式,屬於道德規範的範疇,不是指個人的獨特性。

在我國傳統文化中“做人”的最高境界稱為至德。孔子把“中庸”視為至德。“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所謂中庸,就是“中和可常行之德”,即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恰到好處並始終守住、實行這一點。“中庸”就是“用中”,強調的是不走極端,體現著公正、務實、協調。《中庸·第一章》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天地“位”於和諧,萬物“育”於和諧,沒有和諧,萬物不存。為人中庸就是要維護天人和諧。就個人的修養而言,是“執其兩端,用其中也”,如孔子所說的“樂而不淫,哀而不傷”,以及他的弟子對他的評價,“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為人中庸就是要達成自我和諧。就從人際關係而言,中庸也就是和,即團結,就是具有不同生存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價值觀念的人們能夠和平共處、互惠互利。“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為人中庸還應達成人際和諧。

在人格動力問題上,西方心理學家把自我看作是個人活動的動因,而自我是自主的、不受他人影響的。個人自己的期望、願望、興趣和能力是自我的主要因素。個人要充分發揮潛能、達到自我實現就必須表達和發展自己的期望、願望、興趣和能力,就必須在不受他人的影響下不斷作出自己的選擇。在西方心理學家看來,個人活動的動力就是“因為我想要”,自由就是不受限製的選擇。如果個人的活動不是基於自由、自主的選擇,那就是不真實的、不充分的或不成熟的,就會阻礙個人成為一個機能完善的人。西方心理學家認為,個人行為的原因不是個人承擔的責任、義務和社會角色而是自我決定。個人行為的動因越自主、越自我決定,其結果和態度就越正麵,個體就越表現出高的自我實現、高的生命力和高的主觀幸福感;如果一個人行為的動因受外部因素(例如,社會責任、義務、他人期望或社會角色的期望)的影響,其結果和態度就越負麵,就越表現出低的生命活力和低的主觀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