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小伍。不認識我的人第一次聽到我的名字都以為我是男的,當看到本人後他們都會笑笑地客氣道:“你的名字真特別。”
其實真的不用那麼敷衍,連我自己覺得我的名字特土,真心的說。
我的名字沒什麼特殊含義,隻是因為在我爺爺的孫輩裏排行第五,所以叫我王小伍。像我姐姐排行第三,所以叫王小叁,而我最小的妹妹更可憐,名叫王小仁,經常被人取笑叫做“王小人”,唯一比較正常的隻有我三弟,名叫王夏。
是的,我兄弟姐妹一共四個。不過,出外讀書後我很少甚至不會跟別人說我的家庭狀況,因為一般這些人得知後或發出驚歎或表示訝異,更有甚者當麵嘲笑,讓我感覺很不好。
“王”在我們這裏算是大姓了,我父親名叫王恩隨,母親王寶想。我父母同姓,可是我爸總反應不過來,小時候常常聽到我母親跟我父親較真,她總會激我父親,說道“要是怎麼怎麼著,我就跟你姓”,於是我父親就偃旗息鼓了。
我出生在桂省一個低不成高不就的小村莊,這樣形容是因為這兒不算偏僻不算熱鬧不算發達也不算太落後——外地人根本無法想象我們這兒還有很多地方會貧困到什麼程度。
雖然我們家族屬於少數民族,但其實家族的人口還真不少。
我爺爺奶奶屬於高產戶,我父親那輩兒六個男的兩個女的一共八個兄弟姐妹,我父親排行老二。相對而言,我外公外婆那邊就遜色許多,我母親那代兩個女的三個男的才五姐弟。
當然,父母那代人多,到了我們孫輩就更少不到哪去了,除去六個外孫外孫女不算,我爺爺一共有十五個親孫。
不管怎麼說,那都是一支支超生遊擊隊。
因為孫子孫女太多了,為了平衡各方,我爺爺奶奶老兩口那會兒都是自己玩自己的,從不幫哪一家帶孩子。這樣就直接導致了我們這一代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在外婆家讓外婆拉扯大的。
我外婆就住在我們鎮上,那時候沒有什麼代步工具,最方便也是唯一能用的就是兩條腿。從我們家到外婆家步行十幾分就到了,很近,所以我母親非常放心的把我們姐仨丟在外婆家。
之所以隻有三個,是因為那時候我小妹還沒出生。
在外婆家還有我大舅的兩個孩子,都比我們姐仨小。外婆隻有一個,可孩子卻有五個,大人總是會多費心思照顧比較小的孩子,我們這些稍微大點的表姐表哥就在一旁笨拙地學習自己照顧自己。
小孩子學習的能力是非常強的,沒多久我們就學會了吃飯洗澡上廁所,有時還幫忙照顧小弟弟小妹妹,我們懂事外婆也省心,後來就把我們丟在家裏讓我們自個兒玩,她自己則下地幹活去了。
那會兒我們鎮的區域並不大,東南西北四條街呈“十”字,橫豎不到一千米。周邊都是土地,種著各類蔬菜和莊稼。
那時的人都很淳樸,各家各戶即使沒人在家也不會關窗鎖門,更別提拐賣婦女兒童的這種破事了。所以白天大人們下地幹活時,就都把小孩丟在街上,他們忙他們的,我們玩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