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優化企業資本結構,提高企業經營能力。通過減輕企業財務包袱,降低企業負債水平,提高企業優良資產比率。多渠道引進社會資本參與企業重組和股份製改造,實行企業資本結構多元化。鼓勵符合上市條件的國有糧食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本金,改善企業資本結構。也可在國家政策範圍內,通過其他融資渠道優化企業資本結構,提高企業的經營能力。
(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探索國有資產經營和監管的有效形式。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真實反映國有資本運營狀況,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各地在推進企業產權製度改革中,對國家投資和利用國債資金建設的糧食倉儲設施,不得隨意處置或改變其用途。要根據有利於糧食宏觀調控的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經營和監管的有效形式,明確國有資產出資人及其職責,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企業經營管理機製
(一)正確處理糧食宏觀調控下的政企關係,加快國有糧食企業政企分開工作。國有糧食企業要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脫鉤,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市場主體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不直接幹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規範政府宏觀調控和企業經營之間的關係,當政府實施糧食宏觀調控時,可委托指定具備資質的糧食經營企業承擔相關政策性業務,政府按確定的標準給予補貼。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要帶頭服從政府實施糧食宏觀調控的需要,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服務。
(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企業經營機製。國有糧食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實行規範運作。充分發揮董事會的的作用,建立集體決策和可追溯個人責任的董事會議製度,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董事會和經理層要減少交叉任職,董事長和總經理原則上不得一人兼任。
(三)改革企業內部用工分配製度,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製。全麵實行勞動合同製度,建立和完善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的用工機製。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必須通過公開競聘,擇優錄用,並實行任期製和定期考核製。建立和完善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製度,明確崗位職責和技能要求,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工資製度。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試行經營者年薪製。建立經營業績考核製度和責任追究製度,對於經營失誤或違法違規等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加強糧食企業統計、財務和倉儲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要把改革同加強企業管理結合起來,以改革促進管理,以管理進一步鞏固企業改革發展成果。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企業統計工作,配備統計人員,改進統計方法,改善統計手段,保證統計經費,為糧食宏觀調控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切實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範企業核算,依法籌集資金,有效運營資產,降低成本費用,規範收益分配,加強財務信息管理,控製財務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加強企業倉儲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加快糧食儲藏技術的研究和推廣,盡快製(修)訂適應新形勢的糧食倉儲管理辦法和儲糧技術規範,提升糧食倉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降低糧食損耗,保證庫存糧食安全。
(五)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培育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國有糧食企業要帶頭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質量技術標準,自覺遵守行業職業道德,做到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加強企業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和職工技能培訓,推進糧食行業職業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工作,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加強企業領導層建設,提高經營和決策水平。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員工團隊意識,培育新型糧食企業職工隊伍。
四、著力培育一批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大力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
(一)積極培育產業化龍頭企業和企業集群示範基地,大力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要重點培育一批起點高、有競爭力、帶動力強、效益好的龍頭企業,創立名牌產品。指導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以資本運營為紐帶,整合資金、技術、品牌、人才等要素,開展兼並和聯合,組建大型糧食產業化企業集團。在糧食主產區,要依托糧食產業發展若幹個企業集群,建立企業集群示範基地。企業集群示範基地要以優質糧食產業為重點,以其較強的集散能力和輻射麵帶動周邊糧油產業,推動糧食產業化經營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