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師在職培訓的任務和要求
1986年12月21日,國家教委頒發了《關於加強在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指出了教師在職培訓的任務和要求,其主要精神如下。
我國現有普通中小學、農職業教師802萬人,這支基礎教育的師資隊伍承擔著我國近兩億在校青少年的教育重任。他們辛勤工作,為培養一代又一代新人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目前這支隊伍的狀況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當前數量不足、隊伍不穩定,尤其是教師的業務文化水平比較低,已成為實施九年製義務教育和提高基礎教育水平的突出矛盾。我國基礎教育師資隊伍的這種狀況必須迅速加以改變。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中所提出的“爭取在五年或更長一點的時間內,使絕大多數教師能夠勝任教學工作”的任務,國家教委對師資培訓工作提出了很多意見,其中明確指出了師資培訓的任務和要求。
在802萬名中小學和農職業中學教師中,不具備國家規定學曆的約占半數,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所占的比例更大,有相當數量的教師亟需培訓提高。
在今後5年或者更長一段時間內,師資培訓工作的重點,是通過認真的培訓,使現有不具備合格學曆或不勝任教學的教師,絕大多數能夠勝任教學工作,並取得考核合格證書或合格學曆。對於少數不具備最基本的文化基礎知識和初步教學能力的教師,應組織他們參加教材、教法進修,使他們熟悉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和教材,掌握基本的教學原則和方法,具有初步的教學能力。
與此同時,為了適應“三個麵向”的要求和進一步提高我國基礎教育的水平,對於已經具有合格學曆和勝任教學的教師,要組織他們學習新知識,學習和掌握新的教育理論和教學方法,總結教育、教學的經驗,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業務水平,並培養一批各學科的帶頭人和教育、教學的專家。
各地要根據上述要求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製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規劃,采取有效措施,爭取按期完成培訓任務。在製定規劃時,要注意加強中小學“短線”學科教師(如政治、外語、生物、地理、曆史、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以及初中教師和職業中學教師的重點培訓。對於經濟文化落後地區、基礎教育薄弱地區,實現上述要求的期限可延長。上述培訓教師的要求,僅適用於1986年9月1日以前任教的現職中小學和農職業中學教師,在此之後參加工作的中小學和農職業中學教師,均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曆。
三、教師在職培訓的渠道和形式
國家教委頒發的《關於加強在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文件中明確規定了在職教師培訓的渠道與形式:鑒於中小學和農職業中學師資培訓任務十分繁重和艱巨,為了爭取近期完成培訓任務,必須充分調動各教師進修院校、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以及廣播、電視、電化教育機構和社會各方麵力量的積極性,廣開渠道,舉辦多種層次、多種形式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