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餓了兩天了。我走不動了。我身沒有上什麼資本,叫我去做苦力我也受不了那份罪,於是我決定做一個賊。
其實做賊也很不錯。但先得給自己立下規矩:不是富人我不盜,不是強盜我不盜,不是
惡棍我不盜。不是貪官我不盜,不是土匪我不盜。
江湖種不是有很多俠盜,義盜嗎?他們和傳說中的英雄一樣流芳百世,其實他們本身也
是英雄,隻是行俠方式不一樣而已。就好象楚留香。
我決定了:我要做個賊。
雖然我武功低微,但我的頭腦還算好用;雖然我身體虛弱,但我的手腳還算靈和。
我先給自己找了一件夜行衣,注意是“找”而不是“買”,如果我有錢買的話我還會想到去做賊嗎?雖然我很崇拜他們。
至於在哪兒找的夜行衣,這不是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我怎麼去做賊。
晚上的時候我選擇了一個地方,那地方在城市後山旁,人煙稀少,怎麼會有一座大
房子。能建這麼大座房子的人一定不簡單,同樣把房子起到這裏的人心裏一定有鬼。
對,他符合我標準。到三更時分。我穿上我的行頭開始行動了。媽的,這新衣服一點都
不舒服。院牆不算很高,大概在4米左右,但是依我的輕功可能還是跳不上去。於是我就爬院牆
旁的那棵大葡萄樹,慢慢的,我對自己說:“葡萄成熟還早得很。一步一步往上爬。”我不敢
發出很大的聲音,因為我是一個賊嘛!爬了很久終於上了牆,可一到上麵就驚動了兩隻正在交
配的昆蟲。。。。。。發出嗚嗚的爭鳴聲。靠,他們如此沉醉,何況我們人類。
於是我想到以前的女朋友。
怎麼,我TMD突然想到她?和她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感情的嘛。當初找她隻是因為她的那
對豐滿的乳房和細嫩的腰。
和她在一起,zuo愛zuo愛作愛再zuo愛。
後來我窮了,他就跟人跑了,那家夥是個書生,小白臉。我發誓他絕對沒我帥。雖然臉
比我白些。
於是我對那些臉長得白的家夥沒什麼好感,其實也不是什麼恨,我根本沒愛過我女朋友,不會為了她而去恨別人,那值得嗎?
想起以前的日子還真不錯,父母給我留了幾畝良田,還有老屋子,日子本來是不用愁的
,又有個女人陪我過,作飯洗衣服什麼的。可是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就是奈不住平凡。平凡就好象我的女人,開始的時候會覺得恬然,久了就煩。
把良田賣了,把屋子賣了。帶上女朋友遠走天涯。。。。。當然這樣很瀟灑,很酷。
我們住最好的客棧,吃最好的館子。錢很快就用完了,可是我不愁,我想試試窮人的日子是怎麼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