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第三者。滅了他們。(1 / 2)

客氏從一份來自福建的奏疏中找到了靈感。

背黑鍋的人就這麼定下了,當然不是在本人自願的前提下。

這份奏疏來自福建,是福建巡撫南居益和總兵總兵俞谘臬聯名送來的。在天啟二年八月他們動員福建全省水軍進攻盤踞在澎湖群島的荷蘭侵略者,並將它們徹底趕出了澎湖群島,南舉益請求再接再厲,對退居大島的荷蘭人進行追擊,徹底熄滅西洋人對中國的野心。

這份奏疏是準備擱置的,不是不給他們批,是實在沒有錢。南舉益在海上折騰已經花費軍費十餘萬兩,現在遼東戰事緊急,根本沒有多餘的閑錢,在朝廷看來,海上的事情不重要,有幾個洋人折騰也不過是疥癬之疾,先放一放吧。

客氏的觀點也是如此。

努爾哈赤太危險,必須先收拾,等把努爾哈赤收拾了,有功夫了在管南麵。

客氏準備給南居益的批示是,想打,自己湊錢。做不到就別打了,朝廷現在沒有錢。

在南居益的奏疏裏,提到了一個人,就是日本僑領李旦。在官府和荷蘭人的衝突中,李旦扮演了調停人的角色。

荷蘭人願意撤出澎湖,撤往大島,條件是官軍不得追擊,並準許荷蘭人到福建沿海做生意。

這個條件,南居益反對,但朝廷裏大部分人同意。因為大島不在明朝的管轄範圍之內,島上連個芝麻綠豆大的官都沒有。被占了也不算丟失國土,既然不丟麵子,就這麼地吧,這幫家夥真夠混蛋的。

李旦在這中間得到了不少處,兩邊賣人情,以後再海上跑生意就容易多了。大明和荷蘭人都不動他,他就可以安安穩穩的跑船了。

朝廷不知道的是,在大島,也就是台灣的台北已經被葡萄牙人占領了,並在那裏建起了軍港和要塞。李旦得到的最大好處,就是與荷蘭人聯合,在未來的幾個月內打跑了葡萄牙人,並在那裏建立起了屬於他的勢力。李旦將與荷蘭人瓜分台灣的統治權,這一局麵一直持續到李旦去世為止。

接替李旦的將是另一個曆史名人:鄭芝龍。

“李旦。”魏忠賢沒有聽說過這個名字。

其實在當時李旦並不出名,知道他的大多是海上混的,官府如果知道李旦的真實身份,絕對會通緝他。大明朝可是禁海的,雖然這一政策已經名存實亡,但也不能明著幹,偷偷的幹還是可以的。

比如哈大全和毛文龍,就在偷偷的搞走私,隻要不挑明,朝廷都不管。

“就他吧。南居益在福建打荷蘭人,封鎖沿海,隻有哈大全和毛文龍的船能靠岸拉貨下水,等於搶了荷蘭人和李旦的生意。這些隻會打打殺殺的蠻子,必定記恨哈大全和毛文龍,就說是荷蘭人為了搶生意。唆使李旦刺殺哈大全。”

“哈大全能信嗎?”

“信不信,就看你的了。哈大全抓的人不是交給了張鬆嗎?我記得他是從詔獄出去的人,還是張躍的侄子。”

“明白了。”

就這樣李旦成了背黑鍋的。冤啊。真冤啊。

東廠的刑訊手段是天下聞名的,可謂史上最殘忍最可怕最沒有人性,最重口味的刑訊手段。就是死人,都會開口,更何況是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