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的幼兒教育家陳鶴琴,早年畢業於清華學堂,1914年,陳鶴琴考取了庚子賠款獎學金赴美留學。學醫,是當時許多留學生的誌願。因為一則利國利民,二則學成後就業容易。陳鶴琴最初也是這個誌願。但是在橫渡太平洋的郵輪上,陳鶴琴的思想上卻展開了鬥爭:“究竟我的誌向是什麼?是為個人的生活嗎?決不!是為一家人生活嗎?也決不!我的誌向是‘為人類服務,為國家盡瘁’……醫生是醫病的,我是醫人的。我喜歡兒童,兒童也喜歡我。我還是學教育,回去教他們的好。”滿懷救國熱望的陳鶴琴,經過反複思考,終於打定主意,放棄學醫,獻身於苦難祖國的教育事業。
陳鶴琴對學生關懷備至,勝過自己的兒女。有一個同學父親去世,家庭經濟困難,眼看就要失學。陳鶴琴設法把她母親接來,安排在圖書館工作,使這個學生能夠讀下去。還有一個學生的祖父強迫她嫁給姐夫當填房,並以斷絕經濟支持相要挾。陳鶴琴給那個學生的家鄉的地方長官寫了封信,請他秉公處理,保護學生的正當權益。那位地方長官很敬佩陳鶴琴,責令那個學生的祖父按時供應她必需的錢糧,並尊重她婚姻自主。後來,那位地方長官放棄官職俸祿,慕名而來,到陳鶴琴的幼師任教。
1951年8月,中央***召開全國第一次初等教育及師範教育會議,陳鶴琴作為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在會議閉幕宴會上,他被代表們推舉出來講幾句話。他說:“我今年60歲。假如有人問我:”你來生願意幹什麼?‘我說:“我還願意做教師’。要問:”為什麼?‘我說:“因為我太喜歡孩子’。”
二、最後一個過河
我國人民教育家、延安大學校長李敷仁,很強調“為人師表”、“以身作則”。1947年8月16日,李敷仁帶領延安大學師生住在黃河岸邊的木頭峪。這時,蔣胡(指胡宗南)的軍隊從三麵開來,上級命令沿大河向東轉移。但當時木頭峪渡口渡船很少,人員、物資和牲口聚集很多,敵軍迫近,師生情緒緊張,爭著搶渡船。李敷仁毫不慌張,命令高中部和教育班先渡河,然後又組織其他師生住宿等待。有人關切地讓他先上船,他說:“我要最後過河,我要看著把每個學生送過河去,我才上船!”第二天,李敷仁帶領其餘師生,沿河北上,到譚家坪才乘船過了黃河。
三、倫理教授重言更重行
楊昌濟字華生,後改名懷中。湖南長沙板倉人,是近代知名的學者和教育家。他是戊戌變法的積極參與者,湖南新民學會的精神導師,晚年任北京大學“倫理學”和“倫理學史”教授。他以高尚的道德修養,刻苦學習的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態度,培養和影響了毛澤東、蔡和森等一大群有為的青年。
1909年,楊昌濟在英國學習。他十分注意研究英國人民的生活風貌,並從中肯定那些值得學習和借鑒的東西。大至言論自由、通信自由,小至不說謊、不隨地吐痰、不隨便借錢和用別人的錢,等等,他都一一注意觀察,加以肯定。他十分讚賞“西洋人於小事亦分明有界限”的習慣,如寄信時,向別人借了郵票一定要給錢;幾個人同坐公共汽車,進餐館,一人付了款,其他人也要把錢湊足交他。楊昌濟說,中國人就是不一樣,認為這麼一點錢不值得還,如果還了,就是輕視出錢者;有時候即使真還錢,受錢者也往往佯推故遜,或偽為發怒,實際上心裏並不是真不要。他認為這樣做很不好,容易導致偽善。後來楊昌濟回國後曾認真實行這種“銀錢上權限分明主義”。他在長沙經常要過江授課,有時同舟學生代他交了船錢,他事後一定把船錢還給學生。
楊昌濟是一個治學嚴謹,而且道德高尚的人,他堅信他的倫理學,努力向學生灌輸一種公正、道德、正義、有益於社會和人類的準則。1912年他從倫敦留學回國,正巧,當時湖南都督譚延?正在羅致人才。聽說楊昌濟素有聲望,就想請他擔任省公署的教育司長,他婉言謝絕了。他不願意去逢迎官場的卑鄙肮髒,卻選擇了被人冷落的師範學校教員的職務,而且自題了這樣一副對聯以明誌:“自閉桃源稱太古,欲栽大木拄長天。”
四、與學生一起戒煙
我國著名教育家張伯苓,1919年之後相繼創辦南開大學、南開女中、南開小學。他十分注意對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並且身體力行,為人師表。一次,他發現有個學生手指被煙熏黃了,便嚴肅地勸告那個學生:“煙對身體有害,要戒掉它。”沒想到那個學生有點不服氣,俏皮地說:“那您吸煙就對身體沒有害處嗎?”張伯苓對於學生的責難,歉意地笑了笑,立即喚工友將自己所有的呂宋煙全部取來,當眾銷毀,還折斷了自己用了多年的心愛的煙袋杆,誠懇地說:“從此以後,我與諸同學共同戒煙。”果然,打那以後,他再也不吸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