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音樂美學中的自律與他律(3 / 3)

當然,根據人類不同層次的需要,音樂可以有不同層次的作品,層次不同,其內涵的價值屬性的比例也可能不同。但在每一部作品中,審美價值應有重要的位置,在不同層次的音樂作品總體中,審美價值高的作品應起主導作用。隻有這樣,音樂的發展才不會脫離其實現最高價值的軌道,才會始終與人的最高價值的實現密切聯係在一起。

音樂與人的智力、創造力的發揮緊密相連,又具有政治、道德、宗教等精神價值,音樂的應用價值使它在物質生產、經濟生活中有不可忽視的作用。隨著曆史的發展,音樂的價值屬性越來越豐富,與人類生活的聯係越來越廣泛。

人類創造了音樂,在音樂審美活動中,人類又能獲得自身價值的全麵實現。音樂美可以培養人豐富、積極的情感;培養人探索真理、尋求客觀規律的創造力;培養人從整體上、本質上把握事物本質的思維能力。音樂美可以使人獲得趨向美好事物、排斥醜惡事物的心理定式與先進的思想意識、良好的性格及品質,使人類逐步達到自由地、自覺地運用美的規律去創造客體、塑造主題,使真善美在主客體中達到高度的統一。音樂不僅與人類需求相關,也與人類自身的發展相關,與人類最高的價值目標相關。當人類在音樂審美活動中,達到全麵、自由地發展的理想境界時,音樂美的價值也得到了最充分的實現,創造主體與創造客體的最高價值亦達到高度的統一。

注釋:

[1]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96、54、49頁。

[2]《中國美學史資料選編》(上卷)[M],台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4,130頁。

[3]《中國美學史資料選編》(上卷)[M],台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4,54頁。

[4]《中國美學史資料選編》(上卷)[M],台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4,37頁。

[5]《樂記》[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76,62~63頁。

[6]柏拉圖:《文藝對話集》[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62~63頁。

[7]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楊業治譯,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78,49頁。

[8]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楊業治譯,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78,50頁。

[9]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楊業治譯,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78,18頁。

[10]於潤洋:《對一種自律論音樂美學的剖析》,載《音樂研究》1981年第4期。

[11]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楊業治譯,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53頁。

[12]愛德華·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楊業治譯,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1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