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骨碌地坐了起來,坐在橘黃色的燈光之中,心情亦如被燈泡蒙住了的燈火,壓抑、迷蒙,找不到真實感。
“太操蛋了。”我吐出了一口氣,對著空洞的幽寂扯出了個笑容,“你很想我過來陪你嗎?”
小時候看《聊齋》,總覺得裏麵的很多妖精可憐。他們要經曆數百年乃至數千年的孤寂修煉,才可修成一點正果,換得一點情緣——然後蒲鬆齡沒有寫道:就算他們的愛情圓滿,卻也隻能坐視著最心愛的人一點一點地變老,死去,而自己容顏依舊。人與妖,在相逢的青青年華裏,可以般配,但在時間的轉輪裏,卻會朝著兩個方向行進,最終天涯海角,哪怕身在咫尺。
所以,人愛上了妖又如何呢,結局還不一樣是悲劇?
於是我笑屋裏的鬼。你縱然多年空守,寂寞如雪,像我這樣的行屍走肉,又如何能成為你渡過三千溺水的那一根蘆葦呢?你踩著我,隻會讓我們兩個人一起下沉。
在冬日的清晨裏,我在扭曲的時空裏,對著空屋裏想象中的那隻鬼,笑著,笑得全身顫栗,聲音淒厲。
我又聽到外麵傳來慌忙關窗的聲響。
他們大概以為,鬼魅又出動了吧。
原來我們一直生活在一個有鬼的世界。無論小時候政治課本上如何地宣傳馬列主義,唯物主義,對鬼魂的恐懼,始終強踞在人的心頭,盤旋著無法離去。就像黏在腳底的口香糖。
我的心頭升起了一個邪惡的念頭:每個人都以我為目標,那麼為什麼我不能為自己找一個目標呢?或者說是替身。
我微微地笑了,這次是真正愉快的笑。
我在本地的租房網站發布了一條求合租的信息。在這個房價與租金齊飛的年代裏,我開出的租金無疑是具有十足的吸引力的:每月200元,含水電費。當然了,我的要求也是特別的:不怕鬼神,因為所租的房間裏發生過凶殺案。租期最少一年,一次性付清。中途若因為害怕而退租,房租不予退還。
合租信息發布之後,我接到了許多電話,其中甚至有不少女孩子打來的。我婉拒了她們,因為我不想找來的不是擋箭牌,而是個負擔。但有一個女孩死活說她膽子超大,小時候在墳場裏住過,沒問題的。
沒辦法,隻好讓她下班後過來看房。
她剛走到小區,眉頭就皺起來了,“你們小區怎麼這麼冷清?”
我淡淡道:“因為這裏以前是片亂葬崗。”
她的腳後跟被地上的塵埃拖滯了一下。
走到我所在的6棟樓,她看著所有都關著燈的窗戶,目光裏流露出了一絲的畏懼,勉強笑道:“你們這棟樓裏的鄰居都下班得很晚呀,這個時間都還沒有到家。”
“不是沒下班,是沒人住。”
“為什麼呢?”她的聲線裏帶了一絲的顫抖。
我凝視著她的眼睛,微微地笑了,“下一分鍾的話,你自己就會找到答案了。還跟我上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