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體論意蘊
西南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查少剛
[摘要] 和諧社會本質上是社會的一種存在方式和基礎,因此,和諧社會思想首先應具有本體論意義。黨中央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反映了新世紀我國社會發展的趨勢和目標,而且是對唯物史觀基本原理的深化和發展,有著厚重的曆史唯物主義本體論意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屬性不僅在於和諧性,更在於其社會主義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基在於個人的和諧性,而其本質特征在於生成性。
[關鍵詞]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本體論意蘊
唯物史觀認為,任何一種社會形態都是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統一體,社會是由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麵構成的多維結構,各維內部及其相互之間的協調決定著整個社會的和諧。和諧是一種狀態,是事物與事物之間及其內部各要素之間相互協調的一種存在方式。這種“和諧”的狀態並不是否認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都是對立麵的統一。和諧社會的矛盾統一體是統一前提下的對立,而不是對立前提下的統一。和諧社會首先是社會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的一種存在方式,從哲學的眼光看,它首先應具有本體論的意義。黨中央提出的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應該是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狀態和屬性的這一描述不僅反映了新世紀我國社會發展的趨勢和目標,而且是對唯物史觀基本原理的深化和發展,有著厚重的曆史唯物主義本體論意蘊。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屬性不僅在於和諧性,更在於社會主義性
追求社會的和諧,是人類自古就有的理想,中國古代的“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柏拉圖所憧憬的“理想國”, 莫爾的“烏托邦”,康帕內拉所描繪的“太陽城”等等,無不顯示出人類對和諧的景仰和崇拜;而“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以及“雅典城邦”等等,無不顯示出社會和諧的特點,無不是人類和諧社會理想在一定曆史條件之下的現實表現。然而,這種“和諧”僅僅是一種表麵現象,因為那些“和諧”都是在專製條件下社會矛盾暫時性緩和的結果,其內在的階級矛盾以及由此決定的各種深層次的矛盾並沒有得以根本解決。“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前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出現奴隸社會的或封建社會的和諧社會。” 原始社會的“和諧”是建立在生產力水平及其低下和科學技術水平極其落後的條件之下的,其和諧並不具有現代的含義;壓迫與反壓迫、剝削與反剝削、統治與反統治的鬥爭貫穿著整個前資本主義階級社會的曆史,人與自然的關係並不是和諧的,而是土地對人的束縛和人對自然的絕對依賴;人與人的關係更是一種金字塔式的等級製結構,在貌似簡樸的人際關係中存在著統治與絕對服從。在生產力與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當代資本主義社會中,也不可能構建資本主義的和諧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基本的階級關係和社會基本矛盾,決定在資本主義社會形態範圍內不可能構建一個和諧社會。資本主義和諧社會隻能存在於資產階級學者和理論家為資本主義製度永恒論和終結論炮製的曆史幻想之中。因此,可以說,前社會主義社會的各種社會形態中的“和諧”並不是由曆史發展的必然性使然,而更多的更直接的是一種曆史偶然性的表現。由其社會所固有的不可調和的矛盾性所決定,那種“和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和諧。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其他各種所謂的“和諧社會”有著根本的區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屬性不僅在於和諧性,更在於它的社會主義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特征在於它是在消滅了階級對立前提下的和諧,是一種人人平等的真正的和諧,真正體現著以對立麵的統一為前提的對立麵的對立統一。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社會矛盾的性質類型為客觀依據,從整體上把握的社會的根本性質和全體社會成員彼此共榮共存、彼此合作,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確立的經濟、政治、文化製度及其有機關係,以及人的處境和生活狀態。它是一種全新的社會存在方式,它不僅包括人自身的和諧以及人與人的和諧,還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對社會和諧達到的程度和範圍的總體性判斷。這是人類曆史在經曆了階級對立的社會以後才有可能出現的一種新型的社會形態所具有的社會結構的本質特征。因此,關於和諧社會的一個根本問題,就是真正和諧的社會在哪種社會形態下才可能建立?離開了社會形態,離開了社會關係的根本性質,單純在公平、正義、自由、平等的法律和道德範疇內,在矛盾對立與和諧關係的哲學概念範圍內,或者在文獻範圍內探討這個問題,容易忽視社會形態的區別,把追求和諧說成是任何社會都可能達到的普世價值,對和諧社會問題采取道德決定論、文化決定論的立場,從而背離曆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和社會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