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確定一種秘密社會組織是否具有幫會性質,一般應具備以下幾個特征:其一,它是在秘密狀態下組成的,其活動也是在暗中進行的;其二,它具有秘密的宗旨、奇異的入會儀式和聯絡用的隱語暗號;其三,進行非正統的宗教、政治和社會活動。清代早期,中國社會長期動蕩不安,自幫會產生以後,如統治階級所描述的“伏莽遍地,匪盜橫行”。當時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因素有兩種:一是人口爆炸性增長,一是土地兼並嚴重。大量的勞動人口從土地上被排擠出來,流入市井謀生,或出賣勞力,或小本營生,或飄流江湖,或流為匪盜。正是這些遊民的大量存在,構成近代幫會發展最深刻、最直接的社會根源。
在清代,解決人多地少、衣食困難的一個重要途徑是移民,也就是將人多地少地區的人群大規模向地廣人稀的地區遷移。其中最突出的是福建、廣東人成群結夥向台灣、廣西、四川、雲貴等地遷移;山東等地的人則大批流往關外東北地區。這些人脫離了傳統宗法、血緣關係的紐帶,流落到異鄉之後,生活上孤立無援,精神上惶恐不安,出於生存和精神寄托的需要,他們結拜團體,成為遊民賴以生存的組織憑借,具有較強的戰鬥性、掠奪性以及盲目性。從康熙到乾隆時期,天地會、父母會、小刀會等組織已遍布台灣全島,嚕黨、白蓮教在四川等地蔓延,在理教、紅胡子流向關外,凡是有失業遊民聚集的地區,凡是社會動蕩不安的地方,幾乎都有這類幫會的存在。晚清時期,即中國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以後,傳統的自然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出現了更龐大的失業遊民隊伍,他們找不到正常的謀生之路,也多奔向幫會,這也是近代幫會得以飛速發展的主要原因。
幫會在曆史上所起的作用,既有其積極的一麵,也有其落後的一麵。首先表現為充當群眾反抗運動的領導者、組織者和發動者。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一直禁止人民結社,廣大群眾尤其是農民,猶如一盤散沙,農民反抗封建統治者的壓迫和剝削,往往依靠幫會組織來發動和集結力量。一方麵因其成員與廣大農民群眾還保持著密切的聯係,與農民有相同的利益與要求,特別是他們劫富濟貧、伸張正義,以及均貧富的主張,深受農民的歡迎;另一方麵,這些幫會成員多已失去了土地和家族的束縛,比農民更自由地參加運動。當社會矛盾激化時,他們往往在農民中充當了聯絡人和謠言的傳布者。他們奔走江湖,在短時間內就能動員成千上萬的民眾。加之幫會成員長期從事走私販運、公開掠奪、傳教傳會以及各類匪幫活動,積累了組織動員、武裝進攻和逃脫搜捕等方麵的經驗,為他們組織農民進行公開暴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在近代一百多年的農民起義或革命鬥爭中,幾乎都與幫會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除了太平天國起義、義和團運動、辛亥革命等群眾鬥爭高潮時期幫會表現特別活躍外,在其他各時期各地區的群眾鬥爭中,幫會的鬥爭也是史不絕書的。在這些群眾性的鬥爭場合,由於幫會成員“驍捷善鬥,凶悍異常”,往往起衝鋒帶頭作用。
再次,幫會組織在一定程度上為掩蔽和延續農民起義力量起到一定的作用。每當農民暴動特別是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遭受失敗之後,他們常常用秘密結社的方式,巧妙地掩蔽力量,免於滅頂之災;或者將原有的秘密結社改換名稱,深入民間,積蓄力量,以便東山再起。如天地會在台灣爆發林爽文起義之後,清廷嚴禁天地會,於是天地會改變名目,準備東山再起。特別是近代,人民群眾起義高潮一個緊接一個,秘密會黨在每次起義高潮之間,為群眾掩護和積蓄反抗力量,起了特別重要的作用。如太平天國起義失敗後,許多成員轉入哥老會、江湖會等組織,積極投入辛亥革命時期的群眾反抗鬥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