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我喜歡的那個馮雙活在我的心中,想讓你們也認識她,可是我筆笨文字爛,撞牆之餘,隻有多花筆墨補完她。此文劇情與正文無關,不喜直接右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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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做夢了,夢見回到了小時候,醒來的時候枕頭是濕的。我好想找個人說話,可是我不能。
所以我隻能哭,可以用饑餓寒冷做借口哭一場,可以用被吵醒做借口哭一場,肆無忌憚,再沒有人說我不堅強。
因為我不是馮雙,我是梅雨,我今年一歲,我隻可以看著媽媽走進我,心疼的抱起我。
摸摸她已經有歲月痕跡的臉,閉上眼,淚水又流了下來。
上一世的親人,你們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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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住的偏,要去書店得先從家門口出發,走兩百米到車站,花1塊錢坐公交車到市裏。那時候我經常纏著我奶奶去書店,奶奶很疼我,收拾好屋子做好備好的一天的吃食,就會帶我去。從家裏去書店要將近一個小時,但在那個時候我從來沒有覺得這一小時有多漫長,窗外的世界永遠新奇,比長大之後多一萬七千種色彩。
那時市裏的新華書店也不大,隻有兩層,底下放著很多暢銷書,樓上放著實用類的書,隻有一小塊兒擺放著少兒讀物。我記得買的第一本書是三毛流浪記,當時我還買錯了,多花了十塊錢,心疼了我一個星期。
再後來大了一些就是買漫畫書,那時候苦苦迷著的東西,現在都連名字都想不起了。隻記得好像有四十二本。當時我天天省吃儉用,有了錢第一時間就是拉著奶奶陪我去書店,很快我就集齊了一套書,一個月之後我發現少了兩本書,為此我還跟我奶奶發了一頓無名火,她一個勁地哄我,我隻知道生氣,氣得看著晚飯,眼淚掉在熱騰騰的白米飯上。
等到晚上的時候我發現那兩本書在我的枕頭下麵。
印象裏那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又可怕又無知又任性。
上了初中,我爸換工作,我們一家也順理成章地搬到了市區,奶奶也跟著我們搬到了市裏。到了市裏之後,去書店就不用乘那麼久的公交車了,但又舍不得打的,盡管那時的車起步價隻是7塊錢。走路去新華書店需要一個小時不到,我就自己走去書店。
書店已經翻新過了,有了三層,書也比以前多得多了。底樓的旁邊還開著一家很小的冰激淩店,每次買完書覺得累了就窩在冰激淩店坐著,直到店員催著我要買東西我才走。書店的二樓新開了音像作品的專櫃,那時候我買了很多卡帶,周傑倫的八度空間,王菲的將愛,五月天的為愛而生,那時候我媽還以為我是在聽英語單詞,其實哪有,複讀機裏裝的都是這些音樂。
初一的時候還經常拉著奶奶陪我去書店,衣服也是她們買回來給我我就穿。再大了一些,初三的時候,我就開始自己買衣服了,那個時候特別叛逆,覺得爸媽選的衣服都不好看,偏要自己選。
奶奶有時也會問我,要不要去書店,我都是甩甩手說不用了我自己去。
到了高中,我又搬了一次家,這次的家搬到了市中心的位置。市裏不再隻有那一家新華書店了,但我還是偏愛一直去的那家。現在的書店有了4層樓,每層樓的麵積也更大了,隻是我不去買那些“課外書"了,每次去書店都是買老師指定的輔導書。
再後來,我就不去書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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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開始去書店,是在大學兩年後回定。那時候是最浮躁的時候,和他正在熱戀期,一個人在家做什麼事情都覺得無聊。實在無聊的自己跟朋友逛書店買了幾本書,誰曾想就這麼看起來一發不可收拾。然而盡管家裏的書越來越多,奶奶陪我去書店的次數卻一直停留在零次。
奶奶和我媽隔幾個周末就會去逛街,我媽總是半開玩笑地說陪她逛街,幫她挑衣服,可是我總是說沒時間。其實我也不在忙什麼,不過是上網聊天。甚至都說不上聊天,在QQ上和他發達消息,等他那個企鵝下麵沒有紅杠杠,才回我一句
直到有一天我媽用半開玩笑的語氣跟我說:“你又要上學去了,以後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一起逛街了。”
我才發現其實我很自私。小時候想去書店了就纏著奶奶,也不管她的身體到底好不好,那時候的夏天很熱,等公交車的地方隻有一個站牌,根本沒有地方躲太陽。奶奶幫我擋太陽,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曾經高大的背影已經隻能夠到我的肩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