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太監(1 / 1)

“唐代設內侍省,其長官為監及少監,後來即作宦官之通稱。明代在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專設掌印太監等,專為在宮廷內侍奉皇帝及其家族。……清代相沿,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設總管太監等為首領,隸屬於內務府……”(《辭海》)

在中國封建社會,太監的曆史極其悠久,他們專職服務於皇宮,又因受過閹割,故又稱為閹人、閹官,成為不男不女的一種畸形兒。宦官必須全部閹割,始於東漢,“中興之初(漢光武帝即位後),宦官悉用閹人,不複雜調他士”(《後漢書·宦官傳》)。這是因為他們可以出入後宮,以免男女混雜而出差錯。

在東漢之前,因為有些宦官沒有閹割,於是娶妻生子的事時有發生。西漢元帝時,太監石顯受到寵幸,權傾朝野,作惡多端,後來失勢罷官,《漢書》說他“與妻子徒歸故郡,憂懣不食,道病死。”西漢時的太監李延年,在宮中執事頗長,與宮女淫亂,醜行彰聞。

太監因與皇帝、後妃朝夕相處,往往得到充分的信任。五代十國期間,兩廣地區有個小朝廷稱之為南漢,第一任皇帝劉岩,是個暴君,他認為太監沒有家室之累,對皇室必定忠心耿耿,因此重用太監。他的孫子劉長鋹更是變本加厲,規定凡是朝廷仕用的人,一律要閹割後才能做官。

清代的同治、光緒及慈禧垂簾聽政時期,太監多達四五千人。有些太監在宮中當差多半生,都沒有見過太後和皇帝。但有些太監因能唱京戲,身上有絕活,往往容易受到青睞。如太監張蘭德,因戲唱得好,被慈禧所賞識,提升為升平署戲班總提調,後又提升為總太監。信修明在《老太監的回憶》中寫道:“我認識了一位老太監劉得壽。他好道,自號明心、自的。……他因少年唱戲得寵,老年充隆福門六品首領,主管散差,兼管普天同慶班。”

清代太監授官,始於康熙六十一年;到雍正時,最高品秩定為四品。太監按照品秩領取俸祿,“四品宮殿監正侍月食銀八兩,米八鬥,公費製錢一貫三百”;“五品宮殿監正侍月食銀七兩,米七鬥,公費製錢一貫二百”(《老太監的回憶》……像李蓮英、張蘭德那樣的大總管,深得主子的賞識,除俸祿外,常常得到豐厚的賞賜,還有一些外官的行賄,,因而富得流油。但一般的小太監,則挨打挨罵,度日如年。

太監年歲漸老,再不能幹活了,就須出宮,不得死在宮內。明清兩朝的太監為了老後出宮不致生活無著,在入宮後,便開始積蓄錢財,購置田地,再找個寺廟的住持,拜為師父,將田地捐獻給寺廟;或請宮外的人將錢財建成寺廟,到老了出宮後,就在這些寺廟裏安身,死後也就葬在寺廟的空地裏。

太監製度直到清王朝壽歸正寢,才真正地結束了這段不光彩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