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我來也(1 / 1)

“我來也”這一名稱最早出自一篇短篇文言武俠小說《我來也》。《我來也》出自宋朝沈淑《諧史》,塑造了一個機智的盜賊形象——“我來也”。

京城闤闠之區,竊盜極多,蹤跡詭秘,未易根緝。趙師(四幸廾)尚書,尹臨安日,有賊每於人家作竊,必以粉書“我來也”三字於門壁,雖緝捕甚嚴,久而不獲。“我來也”之名,傳京邑。不曰捉賊,但雲捉“我來也”。

一日,所屬解一賊至,謂此即“我來也”。亟送獄鞫勘,乃略不承服,且無贓物可證,未能竟此獄。其人在禁,忽密謂守卒曰:“我固常為賊,卻不是‘我來也’,今亦自知無脫理,但乞好好相看。我有白金若幹,藏於寶叔塔上某層某處,可往取之。”卒思塔上乃人跡往來之衝,意其相侮。賊曰:“勿疑,但往,此方作少緣事,點塔燈一夕,盤旋經夜,便可得矣。”卒從其計得金,大喜。次早入獄,密以酒肉與賊。越數日,又謂卒曰:“我有器物一甕,置侍郎橋某處水內,可複取之。”卒曰:“彼處人鬧,何以取?”賊曰:“令汝家人以籮貯衣裳,橋下洗濯,潛掇甕入籮,覆以衣,舁歸可也。”卒從其言,所得愈豐。次日,複勞以酒食。卒雖甚喜,而莫知賊意。

一夜至二更,賊低語謂卒曰:“我欲略出,四更盡即來,決不累汝。”卒曰:“不可!”賊曰:“我固不累汝,設或我不複來,汝失囚必至配罪,而我所遺,盡可為生。苟不見從,卻恐悔吝有甚於此?”卒無奈,遂縱之去。卒坐以伺,正憂惱間,聞簷瓦聲,已躍而下,卒嘉,複桎梏之。甫旦,啟獄戶,聞某門張府有詞雲:“昨夜三更,被盜失物,其賊於府上寫‘我來也’三字。”師撫案曰:“幾誤斷此獄,宜乎其不承認也。止以不合犯夜,從杖而出諸境。”獄卒回,妻曰:“半夜後聞叩門,恐是汝歸,亟起開門,但見一人以二布囊擲戶內而去,遂藏之。”卒取視,則皆黃白器也。乃悟張府所盜之物。又以賂卒,賊竟逃命。雖以趙尹之明特,而莫測其奸,可謂黠矣。卒乃以疾辭役,享從容之樂終身。沒後,子不能守,悉蕩焉。始與人言。

譯文

南宋時期,京城熱鬧的地方,竊盜極多,蹤跡詭秘,很難徹底捕捉。有一個盜賊,每次作案,必在門壁上寫“我來也”三個字,雖然官府緝捕很嚴,但從來沒有抓住過他。於是“我來也”之名,傳遍京城,老百姓都不說捉賊,隻說捉“我來也”。

當時,京城尹(當時京城在杭州,京城尹就是杭州的行政長官,相當於今天的北京市市長)叫趙師義,為人精明能幹。有一次他的部下抓到一個賊送到京城,說這人就是“我來也”。於是趕緊送到牢裏關起來審訊查問,但那個人一點也不承認,而且又沒有贓物等證據,也就一直沒有結案。

這個人在獄中時,一天突然悄悄對看守他的獄卒說:“我固然是賊,但卻不是‘我來也’,我知道現在我沒有辦法開脫罪名,但也希望在這裏麵過得舒服一些。我有好多銀子,藏在寶叔塔上某層某處,你可以去取回來”。獄卒想到這個塔上,來往的人比較多,以為這個賊是欺騙侮辱他。賊說:“不用懷疑,你盡管去,這個寺廟煙火不旺,佛事少,你隻需裝做去點塔燈,在那裏呆一會兒,就能得到了”。獄卒按賊所說,得到大量的銀子,非常高興。第二天,回到獄中,偷偷的帶著酒肉給賊享用。

過了幾天,賊又對卒說:“我有一個壇子,放置在侍郎橋某處水中,你可以再去取回來。”卒說:“那個地方是鬧市,怎麼取?”賊說:“你可以叫你的家人,用蘿筐裝著衣服,到橋下去洗,到水中找到壇子後,放到筐中,然後用衣服蓋住,就可以了。”卒又按賊所說,得到了更多的銀子。第二天又帶著酒肉給賊享用。

一夜,到二更時,賊低聲對卒說:“我想出去一趟,四更天回來,絕不會拖累你。”卒說:“不行。”賊說:“我肯定不會連累你的。如果我不回來,你可能會因為丟失囚犯而被充軍、發配,但我給你的那些銀兩,足夠你用一生的了。如果不依我的,隻怕你會更後悔。”卒沒有辦法,隻好放他出去,坐在獄中等候。正煩惱間,突然聽到房上有聲響,賊已跳了下來。卒很高興,趕緊把手銬腳鐐給他帶上。

天剛亮,打開牢門時。聽到大戶張府向官府告狀:“昨夜三更被盜失物,其賊於府門上寫‘我來也’三字。”趙師義拍案到:“幾乎誤斷了這個案子,怪不得他死不承認。”於是將這個盜賊杖擊後,趕出京城。

這個獄卒回家後,妻子對他說:“半夜聽到敲門,以為是你回來了,趕緊起來開門。隻見一個人把兩個布囊扔到了我們家裏就跑了,我隻好把布囊藏了起來”卒打開一看,原來全是黃金白銀。突然想起這是那個賊盜張府之物,用來賄賂獄卒的。賊就這樣逃脫了,以趙師義這樣“明特”的人,都沒有覺查,這賊真是狡猾。

這個獄卒後來以身體有病為由辭職,享樂終身。死了之後,他的後人把財產散盡,才對人說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