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擅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或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超出核定的服務項目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書麵認定意見,按照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責令互聯網接入服務者停止接入服務。

第二十七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含有本規定第十九條禁止內容,或者拒不履行刪除義務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書麵認定意見,按照有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責令互聯網接入服務者停止接入服務。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登載、發送的新聞信息含有違反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內容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依照前款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轉載來源不合法的新聞信息、登載自行采編的新聞信息或者歪曲原新聞信息內容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未注明新聞信息來源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依據各自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履行備案義務的;

(二)未履行報告義務的;

(三)未履行記錄、記錄備份保存或者提供義務的。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向沒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單位提供新聞信息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以及電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所稱新聞單位是指依法設立的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通訊社;其中,中央新聞單位包括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設立的新聞單位。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本《準則》於一九九一年一月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一九九七年一月第二次修訂)

中國新聞事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聞工作者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努力學習和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努力奮鬥。

繼承和發揚黨的新聞工作優良傳統,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維護新聞工作的嚴肅性和聲譽,對於發揮新聞輿論的引導作用,對於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新聞隊伍,保證新聞事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遵守新聞職業道德,應該是每一個有理想、有抱負、有操守和富於敬業精神的新聞工作者對自己的基本要求。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核心,是社會主義道德的集中體現,也是我國新聞工作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