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產保健與我國兒童生存和發展

根據我國90年代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到本世紀末,要把1990年的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下降1/3,把孕產婦死亡率降低一半,要使90%的產婦經過清潔接生,要消滅新生兒破傷風,要大大降低殘疾兒的出生等。加強圍產保健或母胎保健能在改善上述兒童生存與發展方麵起何作用呢?

1在降低嬰兒死亡率方麵

1.1農村圍產死亡率與嬰兒死亡率的關係:

許多調查都說明,嬰兒期死亡中有死亡於出生一周之內。根據北京醫科大學婦兒保健中心與解放軍四個醫院組成的協作組,於1981~1982年,在北京郊區順義縣7個鄉的10萬人口中,共監測了2212名圍產兒,其中活產兒2182名,死胎死產30名早期新生兒死亡29名。對該組兒童的隨訪發現一年內共有43名嬰兒死亡(死亡率19.97%。),其中34名死於一個月內(79.1%),29例死於一周內再次證明了降低嬰兒死亡率,必須努力降低新生兒死亡,特別是早期新生兒死亡。

1.2從嬰幼兒死亡原因中看圍產保健的重要性:

在順義縣的監測還發現,引起圍產兒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低出生體重(LBW)、出生缺陷(BD)、窒息(APX)、臀位分娩(BRP)和子癇(EPS)。從出生8天到1歲以內共死亡14例,其中死於發育畸形和低出生體重共9例,僅此時期死亡的占64%。協作組於1984年和1988年對1981~1982年出生的嬰兒進行2次隨訪,以了解其發育情況和死亡與病殘情況。隨訪發現1~3歲間共有5例死亡,3例死於先天性心髒病(BD),另兩例死於感染。這說明直到3歲,死亡於圍產期病因的仍占一半以上,也說明加強圍產保健對降低嬰幼兒死亡的重要性。

1.3開展農村圍產監測降低圍產死亡率試點:

在1981~1982年基礎調查基礎上,在順義縣各級衛生部門與協作組共同努力下,於1984~1986年,進行了以高危管理法的圍產監測。具體措施包括下列:

①健全和充實三級保健網,補充人員和必要的簡單設備。

②增加縣和鄉醫院的產科病床數,凡有中高度危險的孕產婦能優先住進縣醫院。

③縣醫院設新生兒科,加強對高危新生兒的搶救技術和設備。

④協作組根據需要培訓各級婦幼保健人員,特別根據當地主要圍產死亡高危因素進行講解示教。建立高危妊娠會診製度,結合實例教會為何識別、篩查和處理有危險因素的妊娠。結合每例圍產死亡,進行病曆分析討論,以接受教訓改進工作。從附表可以看出3年中總的死亡率和主要圍產死亡主要死因發病率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