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師爺幫(2 / 2)

學幕中的師徒關係,是形成師爺幫的重要原因。陳天錫對此曾做過如下分析:“學幕必有師承,凡負重名而居津要者,即為學幕所歸,結果廣收門徒,分布官署,成為當然之趨勢。而門徒中又複各啟牧:徒,遞相傳授,因之幕中耆宿,不獨口徒眾多,即再傳三傳弟子,亦籮繁衍,更由此演成派係之分,門戶之見,黨同伐異,互張聲勢。”其中說的師爺中的黨同伐異的“派係”,也就是因師徒關係形成的師爺幫。著名的紹興籍師爺鄔思道就是久負重名的“幕中耆宿”,據說他有弟子千餘人,這些弟子包括再傳三傳,其中必然形成不少“派係”即師爺幫。因師徒關係形成的師爺幫,有一個典型的例子:道光年間,江西省按察使司刑名師爺謝固齋和南昌府刑名師爺胡懷符在江西作幕10多年,授徒甚多,全省師爺“大半出其門下”,他們與眾多門徒結成幫夥,操縱省內司法審判,遇有案件,謝、胡二人總是先與其門徒私下通信後,再具公文。

師爺幫中還有一種是同在一地的師爺結成的幫。這種師爺幫實際可能包含著血緣、同鄉、師徒等關係,但業緣關係是主要的。業緣性的師爺幫相對來說較為鬆散。《大清會典事例》上說:“各省幕賓聚集省會,引類呼朋,與上下衙門往來交結,因之盤踞把持,勾連串合。”清代師爺楊恩壽也曾在日記中寫道:“(同治九年)正月廿曰,晴。通省幕友團拜,演劇於兩浙館。”這種通省師爺串合勾連的情況,表明他們已結成業緣性的師爺幫。一地的上級衙門中的師爺常與下級衙門中的師爺結成幫。據《大清會典事例》載,上級衙門中的師爺常“薦引幕友入於下司之幕……遇事彼此關照,作弊營私,高下其手”。清朝後期州縣官延聘的帥爺,特別是刑名、錢穀師爺,大都是本省督撫和布按二司的師爺推薦的自己的親朋好友、門生故舊,他們互通聲氣,彼此關照,結為一體。如果一個州縣官所延請的師爺不是督撫和布按二司的師爺所推薦的人,所辦的上行公文就可能被借故駁斥或積壓不辦。《皇朝經世文編》所錄何桂芳《清查禁謀薦幕友片》一文對這種弊端做過揭露:“各省州縣到任,院司幕友必薦其門生故舊,代辦刑名、錢穀。該州縣不問其人例案精熟與否,情願厚出束脩,延請入幕。隻因上下通聲氣、申文免駁詰起見。而合省幕友,從此結黨營私,把持公事,弊端百出,不可枚舉。”

清朝政府對於師爺幫造成的流弊曾進行過整治,如規定各級衙門延請的師爺必須5年一更換,並不準延請本省及部省500裏以內的人為師爺。這些規定雖然有一定效用,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時還會流為一紙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