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是規定哪些行為違反治安管理以及對這些行為如何處罰的法律。
凡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礙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隻適用於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這四類違法行為。超出這個範圍的,比如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而是由有關行政機關給予其他行政處罰。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是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
2.隨身攜帶匕首違法嗎?
村民周某,平時爭強好勝,在村子裏也經常逞強,出入時經常隨身攜帶一把匕首。問:周某攜帶匕首的行為違法嗎?
周某攜帶匕首的行為是違法的,應受到相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製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製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在農村跳大神、搞迷信,騙取錢財,違法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近年來,我國農村,迷信活動重新抬頭,一些人利用迷信活動,裝神弄鬼,製造謠言,蠱惑群眾,騙取錢財,損害他人健康。這不僅擾亂社會秩序,使受騙群眾惶惶不安,無心勞動,而且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如果這種行為手段惡劣,騙取財物數目較大的,則構成犯罪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這裏應注意區分合法的宗教職業者正當的宗教活動與利用迷信手段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前者是受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後者則是應堅決取締的非法行為。
4.翻越鐵路防護網違法嗎?
村民王某家住在鐵路沿線。為了方便,王某常常翻越鐵路防護網去自家田地,影響了交通安全。問:村民王某的行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嗎?
村民王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為了鐵路行車安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該法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誌的。
(2)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3)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4)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5.為賭博提供條件違法嗎?
村民李某家住公路沿線,他利用空閑的房屋開了家旅館。為了拉攏顧客,他提供麻將供旅客賭博,並在發現有公安人員經過時,告知正在賭博的旅客趕緊收拾。問:李某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嗎?
村民李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第七十四條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六條還規定:有以上兩條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采取強製性教育措施。根據《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的第七條,這裏的“強製性教育措施”目前是指勞動教養;“按照國家規定”是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其他有關勞動教養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屢教不改”是指有上述行為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期滿後五年內又實施前述行為之一,或者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後三年內實施前述行為之一,情節較重,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