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共同體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要,它所構成的自足係統可以滿足人類的合群需求,並讓人類獲得一種歸屬感。共同體也是人類生活的一個基本構成。在理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就可以進一步發現:共同體是事關人類幸福的一個必要條件,而地方共同體又是其中一種具體有效的運行方式。而且,很明顯地,一種賦予公共精神的文化,在支持地方共同體促進人類幸福方麵能夠發揮其積極的作用。
共同體、人類幸福與公共精神
為了闡明共同體與人類幸福之間的相互關係,我們需要再一次重申:共同體並不是一種抽象的存在。它們是自主性與多元性賴以發揮作用的環境或場所;特別是,我們每個人通過尋求各種機會來行使自己的自主性,並做出自己的生活抉擇,這一切都發生在共同體或社會之中。因此,共同體決定了自主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因為我們在前麵談到,自主性和多元性是人類幸福的前提條件,所以,共同體必定是一個事關我們是否能夠發揮創造性,能夠形成夥伴關係或友誼關係,並能夠獲得幸福感的決定性因素。
然而,在高度個人主義的社會——由於缺乏共同體生活,人際之間的相互交往和互信關係處於較低的水平——個人自主性和各種選擇機會反而可能受到局限,因此,人們若要獲得幸福感也就相對更為困難。例如,假如人們在生活的社會或共同體中感覺不到基本的安全感或安全難以保障,那麼,個人的幸福又從何談起呢?在這樣的條件下,個人所要追求的許多機會和活動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限製。而且,在社會資源(如社會交往、人際互信以及共同的價值觀等)衰竭的社會,友情關係或其他人際關係的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正如福蘭克·弗勒迪(Frank Furedi,1997)所指出的,“個人的不安全感與社會的分離狀態,讓我們越發感覺到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成了一個處於危險之中的外來者”。事實上,“沒有安全感的時代”如何使得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危險,人際之間變得更加缺乏信任的有關討論已經很多了。不斷引起我們憂慮的風險有很多,其中包括我們所遭遇的人際關係、經濟方麵的事情以及日常食品安全等等。正如弗勒迪所指出的:這個時代“你還能相信誰呢?”
因此,我們需要一種和諧的社會環境,才能使自主性和多元選擇發揮真正的作用,才能使人的幸福成為可能。我們認為,公共精神文化的發展有助於構建一種和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