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語言中,“謠”有兩層意義:一是指民間流行的民謠,如童謠、歌謠。二是指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或憑空捏造的假話,如傳謠、造謠。這層意義是從第一層意義中引申出來的。“謠言”一詞最早見於史冊是在《後漢書·杜詩傳》,其中有一句是“詩守南楚,民作謠言。”這裏的“謠言”有歌謠、頌讚的意思。當然,這還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謠言,現代意義上的謠言在古代稱為“謠諑”,見於屈原《離騷》:“眾女嫉餘之蛾眉兮,謠諑謂餘以善淫。”由此可知,謠言在我國早已有之,二十四史中,幾乎每一頁都有“空穴來風”的言辭。
謠言之所以存在,當然有它存在的理由。至少有一種謠言是因為要“師出有名”,曆朝曆代的起事者都是編造謠言的高手,一部農民起義史的開篇就是一部謠言史。所以,“亂世出謠言”已經成為一種定律而被我們所熟知。這就是產生謠言的許多途徑中的一條。亂世時,百姓都希望早脫苦海,所以,這個“早脫苦海”的信息是人們所等待的,它滿足人們或是盼望或是恐懼的心理,或符合人們多多少少已意識到的預感。於是,謠言就誕生了。
但在曆朝曆代的升平時期,也有謠言,有時候,這種謠言的破壞性居然遠遠大於起事者所編造的謠言。比如,乾隆年間的妖術大恐慌,險些就將一個太平盛世的陰暗的麵目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那麼,這個時候的謠言其產生的理由就不那麼明顯了,製造謠言的人也是無名無姓,他的動機也無從所知。這很可能跟中國古代的政治有關,張鳴說過,中國古代的政治是暗箱政治,百姓對一切政治內幕無緣得見,心理學認為,當人們沒有正常的信息通道求真時,就會暗辟一條信息通道,希望能從這一條信息通道得到真相。可惜的是,其載負之知識卻總是因接受主體的“私弊”而受到虛假的曲解。所以,謠言就誕生了。
還有一種謠言是要比起事者高明的統治者炮製的,他們的目的當然很簡單,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提升自己的權威。很多統治者都製造過自己是真龍天子下凡的謠言,由於對皇權的過度迷信,所以,這種謠言最後就變成了真實事件。
美國社會學家G·W·奧爾波特和L·波斯特曼曾總結過一個謠言的公式:R=I乘以A。
R是Rumour謠傳,I是Important重要;A是Ambiguous模糊。這就是說,如果一個謠言所針對的內容,完全不重要或完全不含糊,即任何一方是零,其結果也是零,完全成不了謠傳;如果有足夠的重要性又有一點含糊曖昧,或者稍稍有點重要卻又具有很大的和含糊性的曖昧性,都傳得起來;如果兩頭都很充分,謠傳就更強大了。
讓人哭笑不得的是,世間一切重要的人和事,都無帶有隱蔽性,即使不是這樣,在不重要的族群心目中,他們仍然是隱秘而含糊的,因此,謠傳的機製幾乎總是生生不息。
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數謠言的成型過程是這樣的:最開始時,謠言就像是一塊巨大的口香糖,讓你去仔細咀嚼、品位。為了讓“品味”曆久彌新,聽謠者往往有所“發明創造”:刪去所有含糊不清、值得懷疑的細節,從自己理解的角度來豐富充實謠言,並為證實謠言提供其他證據。這種傳播效應,便形成了這樣一個奇特現象:一個或許挺無味的謠言,在流傳過程中有會變得風味十足。於是,謠言的三大步就是,刪減、強調、同化。第一個傳謠的人把某個信息說給第二個人聽的時候,第二個人會因“私弊”而刪減這個信息,說給第三個人聽。第三個人也因“私弊”而開始強調他比較喜歡或是恐懼的某個信息,當傳到第N個人的時候,這些“謠言病毒”的攜帶者就已經形成了對謠言的同化,其對謠言的描述“症狀”已經大致相同了。不過,這是一個輪回的過程,在無數之後的人的傳遞中,仍舊有人在不自覺地使用謠言的三大步。
製造謠言和散播謠言的人最終都得不到好結果,這是因為謠言並未被官方認可,在極權統治下,不被官方認可的一切就都是“違法”的——當然,如果製造謠言的是法外者,那麼另當別論——又因為謠言的一個特點就是在極大範圍內傳播,所以,對於統治者而言,其破壞性顯而易見。所以,所以魯迅先生說:謠言世家的子弟,是以謠言殺人的,也以謠言被殺的。在傳統政治語境中,謠言這把雙刃劍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而一旦使用起來,其威力和破壞力將是巨大的,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