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政區概貌(1)(1 / 2)

三明市位於閩西北和閩中結合部,武夷山脈與戴雲山脈之間,總麵積22959平方公裏,遠在舊石器時期就有古人類在此棲息。新中國成立後的20世紀50年代後期,三明市被辟為福建省工業基地。改革開放特別是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以來,全市各項事業進一步發展。2012年,全市戶籍人口71386戶、2742419人。全市地區生產總值1339.29億元,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211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684.84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443.4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53422元;全年公共財政總收入121.68億元,其中地方公共財政收入7.44億元。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9375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29元。三明市曾連續多次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全國雙擁模範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地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等稱號。

一政區建置

1.名稱由來

三明名稱的由來,有其特定的涵義。在廣義上它泛指現今整個三明市轄區範圍;就狹義而言,則是市區所在地之名。市治所古稱三元,曆來是沙縣的一方屬地;民國29年(1940)始置三元縣建製;1956年7月,三元、明溪兩縣合並時,各取兩縣原名的首字,合為“三明”作為新建縣名,並一直被沿用下來。

2.建置沿革

夏商時期屬於揚州地,周代隸七閩地,戰國時期屬楚國地,秦漢時期屬閩中郡及揚州會稽郡東冶縣。三國吳永安三年(260),設立將樂縣、綏安縣(綏安縣於東晉義熙元年即405年改為綏城縣,至唐貞觀三年即629年最終廢置後未再恢複建製),隸屬建安郡。東晉義熙元年(405),升沙戍堡為沙村縣,是為沙縣設縣之始;後於唐武德四年(621)改稱沙縣,先後隸屬建安郡、建州。唐開元十三年(725),將沙縣西部原黃連峒地帶之黃連鎮升格為黃連縣,後於天寶元年(742)改名為寧化縣,隸屬臨汀郡;開元二十九年(741)在原尤溪山峒地帶設置尤溪縣,隸屬福州。五代十國南唐中興元年(958),將原綏城縣地之永安場、歸化場分別升格為建寧縣、歸化縣(後歸化縣於宋元元年即1086年改名泰寧縣),隸屬建州。宋元符元年(1098),析寧化縣地設置清流縣,隸屬汀州。明景泰三年(1452),析沙縣新嶺以南地、尤溪寶山以西地設置永安縣,隸屬延平府;成化七年(1470),析寧化、清流、將樂、沙縣4縣地設置歸化縣,隸屬汀州府(後於民國22年4月‘即1933年4月’改名為明溪縣);嘉靖十四年(1535),析尤溪、永安、漳平和德化地設置大田縣,隸屬延平府。民國29年(1940年10月),析沙縣、明溪、永安部分地設置三元縣,隸屬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區(南平)。1950年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永安設立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4月份改稱為永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下轄永安、三元、明溪、清流、寧化、大田、寧洋、德化縣,同年10月德化縣劃歸晉江專區。1956年月26日,國務院下文撤銷永安專區,將其所轄的三元、明溪縣劃歸南平專區,永安、清流、寧化、寧洋縣劃歸龍岩專區,大田縣劃歸晉江專區,6月份正式實施。同年7月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34次會議通過決定,撤銷寧洋縣,將三元縣與明溪縣合並為三明縣,歸屬南平專區。1958年4月,三明辟為福建省重工業基地後即成立三明重工業建設委員會,為黨政合一領導機構,負責領導三明工業區的工業建設以及各項市政建設與管理工作,直屬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委領導,並與南平地委、行署雙重領導三明縣。1959年2月,在三明縣行政區域範圍內成立了相當於地、市一級建製的三明人民公社,其行政領導機構三明人民公社籌委會由三明重工業建設委員會與三明縣人委合並而成。三明市人民公社籌備委員會下轄城關、中村、莘口、岩前、雪峰、蓋洋、夏陽、胡坊8個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1960年1月,經中共中央批準,三明人民公社籌委會改組為省轄三明市人民委員會(1960年5月,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01次會議通過設立三明市)。1961年11月,永安、清流、寧化三縣由龍岩專區劃歸三明市管轄。同年12月,恢複三明縣建製,以雪峰、蓋洋、夏陽、胡坊4個人民公社的行政區域作為三明縣的行政區域。1963年4月27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三明專員公署,將三明市由省轄市改為地轄市。同年5月,大田縣由晉江專區劃歸三明專區。1964年4月,三明縣複名為明溪縣。1968年10月,成立三明專區革命委員會,為黨政合一的領導機構。1970年6月18日,尤溪、沙縣、將樂、泰寧、建寧五縣從南平專區劃歸三明專區管轄。同年12月,三明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為三明地區革命委員會。978年3月,三明地區革命委員會改稱三明地區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