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點: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合同的分類、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調整對象及合同製度的發展、合同法的三大原則等。
本章難點:合同的特征、合同分類的標準及意義以及合同法的調整對象。
一、單項選擇題
1.從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看,債的主體()。
A.雙方都是不特定的
B.雙方都是特定的
C.債務人是特定的,債權人是不特定的
D.債權人是特定的,債務人是不特定的
2.以合同成立是否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作為劃分標準,可以將合同分為()。
A.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B.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
C.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D.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3.確定合同與射幸合同的劃分標準是()。
A.合同之間的製約關係B.合同的效果在締約時的確定性
C.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不同D.是否采用特定的形式不同
4.契約自由原則是在()成為債法的基本原則。
A.古代合同法時期B.自由資本主義時期
C.壟斷資本主義時期D.社會主義時期
5.強製締約是合同法()原則的體現。
A.自由原則B.正義原則
C.鼓勵交易原則D.情勢變更原則
二、多項選擇題
1.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合同不包括以下哪些合同()。
A.行政合同B.物權合同C.租賃合同D.勞動合同
2.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能夠產生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事實有()。
A.合同B.不當得利C.無因管理D.侵權行為
3.合同的相對性的內容包括()。
A.主體的相對性B.內容的相對性
C.責任的相對性D.合同的對外效力
4.下列哪些合同既屬於雙務合同又屬於有償合同?()
A.買賣合同B.保證合同C.租賃合同D.贈與合同
5.買賣合同具備的特征有()。
A.有償性B.雙務性C.實踐性D.諾成性
6.合同法鼓勵交易的原則體現在以下哪幾個方麵()。
A.合同法減少了無效合同的類型
B.合同的形式要件一般隻能作為證明合同成立的要件,而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判斷標準
C.限製一方違約時他方對合同的解除權的隨意行使
D.當事人主張對合同進行變更時,法院不得將合同撤銷
三、名詞解釋
1.合同。
2.債。
3.諾成合同。
4.有償合同。
5.要式合同。
四、簡答題
1.合同的特征。
2.簡述《合同法》的適用範圍。
3.區分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的意義。
4.區分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意義。
五、論述題
試述合同法的三大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