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近現代史,惟妙、鮮活,空巢家庭樁樁件件,一旦融入曆史身影裏,當可聞一知十,茅塞頓開。
改革車輪風馳電掣,通過後視鏡來看今天的中國,品味狄更斯的名言:“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這可能是個失望之路,但也可能是個希望的春天。”
不該發生的事
遼源市環保局長郭東波在全局大會上雷人語錄:“領導就要騎馬坐轎,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臉!”
佛山市一位人大代表在“兩會”上語出驚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
跑官、買官、賣官,包二奶、養小三,為三姑六婆、子嗣後代構建發財門路,上躥下跳,左右逢源。2000年以來,貪官有近十二萬人被判十至二十年監禁,近萬名官員因腐敗執行死刑。2003年,中紀委第一次公開報道了十三名腐敗高官人均受賄金額419萬元;2010年,十一名高官人均受賄貪汙金額983萬元,是前者的2.35倍。腐敗高官的罪犯金額的增幅,遠遠高於並快於經濟增長速度。
借國企私有化鯨吞國有資產,通過教育、醫療、住房改革加劇貧富分化。先富沒有帶動後富,反而絞盡腦汁攜款而去。根據胡潤與中國銀行發布的《2011年中國私人財富管理白皮書》,14%的中國千萬富豪目前已經移民或正在申請移民,另有近一半在考慮移民。合計起來,就是中國“先富”群體中有高達60%的人有移民想法。
管民錯位,本末倒置,不是老爺便是老板,公仆與那些包裝後的“公仆”同時登場,草民奈何?
魏興榮在《炎黃春秋》,錯案探究一文中指出,近年來接連發生的一些眾所周知的案例,頗能昭示公權、私權的現狀,並從這些近乎畸形的社會現象折射出社會危機的程度。
湖南滕興善“殺人碎屍”槍決16年後被宣告無罪,湖北黃愛斌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羈押,4年後獲釋;吉林孫邵華“殺死3人後點火碎屍”服刑11年後無罪釋放;河南郝金安“搶劫殺人”被判死緩,10年後宣判無罪;黑龍江史延生因“搶劫殺人”一家7口蒙冤5年後被宣判無罪;重慶童立民因“奸殺小保姆後碎屍”被判4年後無罪釋放;陝西高進發因“奸殺幼女”被判死緩3年後被無罪釋放……
從1978年到1982年底,全國共平反300多萬名幹部的冤假錯案,因這些冤案無辜受株連的幹部和群眾更是數以千萬計。
值得深思的是,見諸媒體的冤假錯案不管錯得如何離奇,蒙冤者承受多少磨難,不幸中萬幸的是蒙冤者終究討回了清白,而仍在洗冤艱途中煎熬,奔波的蒙冤者究竟有多少被洗冤,恐怕誰也說不清楚。因為“亡者”豈能歸來,更不是每一宗錯案都能得到昭雪。
改革開放的30年,國家治理方略也從人治向法治漸變,但在此艱難的嬗變過程中,由於執法過程中產生的錯案仍層出不窮,給共和國持續不斷地摸黑,使國民對法治信心不斷地流失。
甬溫線特大動車追尾事故;K256次列車上勸架乘客被列車上工作人員毆打致死;武漢在建樓房垮塌數人被埋;甘肅列車慘劇;佛山小悅悅兩次被車碾,十八個路人表現淡漠,最後抱起兩歲孩子的是拾荒阿姨陳賢妹。這樣一位堅守了道德底線,用她不到1.4米的身高撐起了明天的信念。但媒體的聚光燈卻沒能照到她生活中的無奈,小悅悅事件之後,她被原來的雇主辭了工,在房東的威脅下不得不搬出在五金城附近租住的房屋,原因是“他們忍受不了那麼多的媒體。”陳阿婆得到了表揚,丟了工作,搬了家,更受不了現實中的冷言冷語。
藥加鑫的八刀,羅一碾的緊隨,田厚波的倒車碾壓,確保受害者死亡;福州一名司機撞傷女童,再倒車活活將她軋死。2010年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超過30萬人。緣何車禍屢變殺人案,專職處理交通事故的北京律師祁從軍對記著說,撞死一個人的賠償比撞傷一個人要少。
上海地鐵2011年9月22日於豫園站附近發生追尾,車上百名乘客受傷。新浪微博上貼出照片,有數名乘客正在流血。
魏某等在網上征召急需用錢網民,圈養賣腎者,組織出賣腎髒,至常州市公安局破案前共非法完成“賣腎”交易12次,其中有1人赴印尼和境外進行腎移植。
北京網上急聘清華、北大女子捐獻卵子的卵子黑市正在暢銷。
楊飛專門開設的“太太學院”,收費10萬元人民幣,教人防範“小三”,頗受中國高收入層歡迎。
上海市一群少女為賺取一點“零花錢”,在廉價旅館為自己和同學拉客。香港《南華早報》報道,這20多名應召女郎大多未滿18歲,令人吃驚的是,她們中還有兩人“未滿14歲”。檢察官說,沒有跡象顯示這些參與賣淫的少女(她們大都還在上中學)受到任何強製和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