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論中國新聞改革的優先目標 ——寫在新聞改革30周年前夕(2)(2 / 2)

誰來保護公共利益?

五、製度創新的原則:公共利益至上

政府從政治上考慮問題,確立傳媒業的優先目標是意識形態安全,天經地義,因為這關係國家安全。

傳媒業要贏利,也無可厚非,因為當國家切斷對傳媒業的資金供應後,傳媒業必須依靠自身的經營來自負盈虧,如果連飯都吃不飽,怎樣談發展?

學者要求傳媒業維護公共利益,同樣有理有據。因為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維護公眾利益是黨和政府一貫主張,尤其中央確立“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後,更是如此。我國所有媒體都聲稱把服務公眾作為辦報(台)的根本宗旨。

那麼,為什麼在實施過程中,傳媒業會對公民如此藐視,公共利益受到如此侵損?根本原因在機製上。

政府以“黨性原則”約束傳媒業,如前所述,這有一係列行政手段、組織紀律手段來保證,所以政府對傳媒業的約束是硬約束,媒體不服從絕對不行。

傳媒業為求生存,求發展必須贏利,這是“硬道理”,也是各級政府考核傳媒業領導層的一項“硬指標”。

而傳媒業服務公眾,維護公眾利益卻僅僅是一種理念,一種道義力量。全國以及各地方雖然都製定有新聞從業者的職業道德條例,那僅僅是“自律”,基本上是一紙空文。傳媒界確有一大批有高尚職業素養的從業者,他們不懈地維護公眾利益,中央也在不斷倡導向他們學習,但終究是一種道義呼喚,並沒有形成有效的製度約束。服務公眾,維護公眾利益至今僅僅是一種軟約束,是依靠個人的良心、良知來實施的。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使服務公眾、維護公眾利益成為傳媒業的製度,成為一種像遵守黨性原則那樣的硬約束。我認為:

首先,傳媒業的製度創新必須確立一個原則:公共利益至上。傳媒業從學界到業界不斷呼籲製度創新,製度創新首先必須明確目的、明確目標。公共利益至上應該成為製度創新的指導思想。否則製度創新不會有新意。國家投入數千億資金興辦傳媒業,不是為了讓從業者自娛自樂,自私自利的。如果傳媒業連為誰服務都不清楚,製度創新有何意義?

確立公共利益至上原則需要製定一整套規則來約束傳媒業。在這一點上可以借鑒美國FCC設立“公正原則”的辦法,對傳媒業內容加以約束,並有相應的懲罰措施。

其次,必須改變傳媒業完全市場化的製度安排。上世紀90年代以後,中國傳媒業,不分地域,不分性質,不分類別,都一個早上齊步衝向市場。傳媒業市場的過度進入,形成慘烈的市場競爭。事實證明,物質性產品的市場競爭一般會使產品越來越價廉物美,而精神產品的市場競爭,卻降低產品的格調,尤其像目前的惡性競爭,更使傳媒產品斯文掃地,原本傳播精神文明的傳媒業幾成生產精神垃圾的工廠。

需要對傳媒業作分門別類的疏理,按性分類,按類管理,讓一部分媒體退出市場。

1.黨報黨刊是黨的宣傳機構,應該專注於宣傳黨和政府的主張,應該退出市場,如果有廣告,也僅僅是政府廣告。黨報應該以黨費維持。

2.教育電視台、少兒頻道、麵向農村的媒體都是公益性媒體,應該成為公共媒體,應該退出市場,由政府撥款來支持。

3.除黨報黨刊外,其他的新聞媒體繼續實行“事業性質,企業化運作”,真正實行“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第二”方針。

4.其他一切娛樂性媒體按現代化企業要求改製,實行市場化運作。

上述各類媒體都應該按不同類別製定規則。

我們決不否認,經過近三十年的改革,我國的傳媒業取得長足進步,成績有目共睹。隻是,在繁華之中有喧囂,熱鬧之中有混亂,在光明前景中潛伏著危機,這是傳媒人應有的憂患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