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現象學方法與新聞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2)(2 / 3)

新聞事業是新聞傳播機構運用一定的技術手段和組織形式開展的新聞信息傳播活動的總稱,是新聞實踐有形的物質活動狀態。我們可以采用“媒體形態”這一概念來表示。媒體形態的具體內涵包括這樣一些層次:(1)傳播新聞活動要依托一定的信息傳播技術;(2)圍繞一定的傳播技術形成了特定的新聞信息采集、加工、傳播工作流程;(3)新聞媒體機構是一個有機整體,它有自己在管理、經營、發展上的總體策略;(4)新聞媒體在社會當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必然麵臨著一定的社會控製。這四個方麵構成了媒體形態的基本內涵。實際上,這些內涵已經涵蓋了傳統新聞理論中“新聞事業”所涉及到的所有內容。我們之所以將媒體形態的內涵確定為上述四個方麵,是因為這些方麵同樣是來自對新聞實踐活動共相圖景的分解,是對“新聞實踐活動的組織和行為方式是什麼”的細化。由於這些方麵也是我們在直觀中麵對各種新聞實踐現象怎麼變換都擺脫不掉的特質,所以它們也屬於本質性的。

新聞信息則是媒體形態作為一種工具所承載的內容。在這裏,我們需要加以區分的是,新聞信息的外在形式和本質屬性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其外在形式多體現為一些有形的存在方式,比如以消息、通訊、深度報道、廣播錄音報道、電視現場直播等形式來傳遞新聞信息;而本質屬性則完全是一些抽象的規定,運用現象學方法來研究新聞信息的共相和本質,我們發現,真實性、新鮮性、公開性是我們在對各種新聞信息進行自由變換過程中,無論怎麼變都擺脫不掉的特質。在這裏,為了能夠切中新聞實踐活動的要害,我們把這種抽象的規定從“新聞實踐活動是什麼”中單獨提煉出來,並在新的理論研究中給予它應有的地位,將這些抽象的規定稱之為“新聞理念”。

以上我們對新聞實踐活動的共相進行了不同於以往的劃分,將新聞實踐活動用新聞理念、媒介功能、媒體形態這三個概念來把握,構成了對新聞實踐活動一種全新的讀解,其重要意義在於保證了能夠把新聞實踐活動的共相與特殊現象嚴格區別開來,使新聞理論研究能夠以新聞實踐活動的共相為邏輯起點。隻有這樣,才能徹底根除傳統新聞理論局限於局部經驗的弊端,才有可能去把握古今中外一切新聞實踐活動的共同規律。

在與傳統新聞理論的比較中,我們進一步發現,如果以這三個概念範疇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就與傳統新聞理論形成了顯著區別,而且有效地解決了原來的許多難題。

傳統新聞理論研究大多是通過兩種方法尋找理論體係的邏輯起點:一種是偏重經驗和曆史的研究,這種研究傾向於通過對新聞、新聞事業的起源和發展脈絡進行曆史考證來把握新聞實踐活動的演化規律;二是偏重邏輯推演式的研究,這種研究通過對新聞實踐活動的基本概念進行邏輯分析來構建新聞理論體係,主張先搞清楚什麼是新聞,比如對“新聞”、“新聞信息”、“新聞價值”等新聞學基本概念的內涵進行推敲和規範,然後以這些概念為邏輯起點,去構建新聞理論大廈。可以說,在目前的新聞理論研究中,這兩種傾向是並存的。在研究新聞本體或本質特征時,概念分析和邏輯演繹的成分多一些;在研究新聞事業時,曆史和經驗總結的成分多一些。但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是,如果以抽象色彩較濃的新聞本體為出發點,很難將“新聞事業”這一範疇納入自身的邏輯推理體係;而如果從現實中的新聞事業出發,又很難將新聞本體的抽象內涵統攝進來。新聞的本質屬性與現實中的新聞事業簡直就像是在兩條不同道路上跑的車,沒有多少關係。於是,在目前的新聞理論研究中,兩個重要範疇在同一理論體係內各行其是,無法融為一體,導致理論內部產生明顯斷裂感。麵對這種困境,一些學者對新聞理論基本範疇的設置產生了分歧。

劉建明教授就主張新聞理論研究應該放棄對新聞事業的研究,他認為:“就像文學理論不把文學事業,哲學不把哲學研究機關作為對象一樣。新聞理論不應該把新聞事業與新聞並列起來作為對象。”

吳高福教授則認為:“新聞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新聞,而新聞又不能離開傳播。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新聞傳播活動不斷地向著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組織係統的方向發展,從而形成新聞事業。因此,新聞學的研究範圍,自然應包括新聞事業。”

寧樹藩教授則從理論體係建構的角度出發,主張應該將新聞理論研究區分為“本義新聞學”和“廣義新聞學”。“本義新聞學”就是本體論意義上的新聞學,它以新聞和新聞傳播自身規律為獨立的研究對象,在新聞和新聞傳播質的規定性基礎上建構自己的理論體係;“廣義新聞學”則主要考慮建立關於新聞理論較為完整的知識麵,它以新聞媒介或新聞事業的性質、功能、內容、結構與運用方式為研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