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6章 騙子的懺悔(3 / 3)

幹騙人的勾當,我自己也覺得很不道德,良心上常常過不去,但似乎又總能為自己開脫。按老板的邏輯:對剛來深圳的人,你不騙他,別人就可能要騙他,與其被別人痛宰他,不如我們少騙他一點,讓他花錢買教訓,免得以後再受騙;對於在深圳已打了幾年工又跳槽的,我們騙他,是讓他“交學費買乖”,讓他知道珍惜已有的工作;對於那些想走“捷徑”賺大錢的,我們騙他是讓他知道“天上不會掉下餡餅”。

我們騙他們其實是在幫他們。按照我自己的邏輯:我本質不壞,騙人是逼不得已,是為了自己生存。給老板打工,就要為老板負責,老板安排我做的事,我就應該做好;騙人能夠給自己增長見識,能夠鍛煉思維與口才……騙人騙多了,心裏覺得不踏實。我常常在晚上做噩夢,夢見被那些受騙者追殺,夢見被公安人員追捕……我幾次想跳出泥潭,但關鍵時刻下不了決心,最終讓我下定決心“冼手不幹”的是一位年僅18歲的惠州女孩阿玉。

阿玉去年七月才高中畢業,10月底在母親陪同下到我們公司應聘文員,我騙了她350元存檔費、保證金後,把她安排到電子公司做文員。電子公司拖了她一個星期又把她安排到另一家“分公司”,另一家“分公司”拖了她幾天再將她安排到“總公司”……就這樣“分公司”“總公司”像踢足球一樣將她 踢來踢去,一個多月時間也沒有找到一項實際的工作,反讓她白白花去了幾百塊的車旅費。12月初,她找到我要求退款,我以她“不服從公司安排、自願放棄應聘職位”為由,隻退還她30%的工作保證金。

阿玉流著傷心的眼淚離開我辦公室時,留給我一份報紙。

當時我並未在意,等她走後打開一看,才感受到內心的震動。

這是份枟南方都市報枠,百姓周刊上刊載了兩個騙子撰寫的懺悔文章,一篇叫枟招工內幕———合法工廠靠招工賺錢枠,另一篇叫枟放下屠刀枠。阿玉在兩篇文章的空白處寫下了很多旁注:

如果當初我讀了這樣的文章,就不會掉進騙子精心設下的圈套了。父母給我的血汗錢,被我不明不白地葬送到“狼”的口中。我感到最悲哀的是,一走出校門就被騙子所騙,讓我首先看到了社會悲哀、醜陋的一麵。

無恥的騙子們給社會文明蒙上了一層黑紗,玷汙了這座美麗的城市,你們終將受到大眾的譴責,良心的譴責。

騙子最終會得到什麼報應?被雷劈死?被車撞死?五馬分屍,打入十八層地獄,都有可能!總之,是騙子就會一輩子不得安寧……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向老總交了一份辭職報告。老總沒有過多地追問理由,隻是讓我再堅持上幾天班,12月16日晚上給我結算工資。

16日傍晚,老總將公司的營業收入進腰包後,就再也不見他的蹤影,打他手機,關機。Call機也停機。我趕緊到他辦公室一看,發現掛在牆上的枟營業執照枠和枟稅務登記證枠不見了,我預感到情況不妙……我驚出一身冷汗,什麼東西也不敢帶,偷偷地溜出公司大門,逃到遠離市區的一位朋友處躲藏起來。第二天,我讓朋友 去打聽情況,朋友回來告訴我,老總跑了,眾多的求職者在公司大門外鬧事,公司也被司法機關查封了……真沒想到,死心塌地為老總騙取昧心錢,最終連我也一同被老總騙了。幾千元工資沒拿到不說,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更不敢在外拋頭露麵找工作。

這就是我作為一名騙子打工仔的下場。

[騙術揭秘]

現在社會上畢業的大學生是越來越多,每個人都在為找工作而四處奔波,隻要有簡曆就投,有要麵視的就去。大家都為工作而瘋狂,不惜一切代價。這正好正中了一些社會上不法商人的心理,這樣他們不僅可以找到廉價的勞動力,而且還可以利用各種名目來收取各種費用,比如說交什麼報名費呀,考試試卷費,押金呀等等。其實許多公司隻不過就那麼一兩個辦公室來騙這些剛出校門的學生,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時一定要認真核實一下公司的實際情況,不要太盲目,以防讓自己受到不該有的傷害。

[騙局違法]此案屬典型的詐騙行為。

(紀靜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