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晚上八點。
天已經黑了,城市裏麵亮起花花綠綠霞紅燈,城市的人流和和車流來來往往的川流不息,整個城市看起來和起白天的時候一樣繁忙。
從表麵上看,城市的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繁華。
在城市的另一個地方房屋低矮、破舊,無論如何說,都與這個城市格格不入。垃圾亂放、汙水橫流,蚊子與蒼蠅在上麵亂飛。
這個地方就是城市的城中村,城市裏麵的貧民窟,在這個地方,隻有髒亂差三個字可形容這個地方的一切。
在城中村裏麵,一個上麵穿著白色的破舊襯衫,下麵穿著灰色的大短褲,腳上麵拖著一雙人字拖的人在一個長長的昏暗的巷子裏麵走著。
巷子裏麵除了幾盞三四十瓦的白熾燈,沒有其他的照明的東西。白熾燈發出來的光昏黃昏黃,每盞白熾燈最多隻可以照亮幾米的地方,其他的地方隻是勉勉強強的可以辨認。
“踏……踏……踏……”的聲音在巷子裏麵傳播,傳的很遠,每一聲腳步聲都是那麼的清晰,那麼的清脆。
在巷子裏麵的這個年輕人叫做蕭山,是這個城市裏麵的最大的黑幫狼王幫的二號人物,綽號凶狼。
說起凶狼,這個城市裏麵地下勢力的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凶狼十五歲加入狼王幫成為狼王的義子,那時候的狼王有一條街,十幾個馬仔,每個月的收入不足五萬。
凶狼帶著狼王幫的十幾手下,經曆無數次的危機,無數次的死亡,無數次的……,打下了狼王幫偌大的基業。
打天下的時候,凶狼是狼王最得意的手下,不過,自從狼王幫成為城市裏麵的最大的勢力的開始,狼王和凶狼就變的生分起來,狼王開始從各個方麵削弱凶狼。不過,想想狼王對自己的救命之恩,凶狼一切都忍下來,不為什麼,就為在蕭山快要餓死的時候,狼王救了他的命。
走著,走著,蕭山突然停下來,他在前麵的地方,感覺到了殺氣。
“出來吧!”
看著前麵的黑黝黝的巷子的盡頭,蕭山不緊不慢的說,雖然他說的聲音不高,不過聲音卻傳了很遠。
“啪啪啪……”
一個穿著白色西服的年輕人拍著手從巷子的出口處走了出來。他的後麵跟著十幾個穿著黑色的西服的彪形大漢。
同樣,在巷子的另一頭,也有十幾個穿著黑色西服的彪形大漢走了出來。
看著這樣的架勢,蕭山知道,他被包圍了。
穿著白色的西服的年輕人,蕭山認識他,他就是狼王幫的幫主狼王的兒子,親生兒子。而且剛剛從美國留學回來不到兩個月。
想想狼王這段時間的表現,想想自己這段時間逐漸被邊緣化,蕭山心裏麵的疑惑一下子就解開了。想到這裏,蕭山的心裏麵泛起說不出的苦澀,他心裏麵想起來一句話:“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亨。”
看著突然出現的黑衣大漢,蕭山下意識的繃緊戒備起來,能夠成為狼王幫的二號人物,蕭山的實力是毋庸置疑的,在狼王幫剛剛崛起的時候,蕭山甚至一個人拿著砍刀追殺幾十個人幾條街,把幾十個人全部砍傷在地。
不過,今天晚上出現的黑衣人的實力很高,從他們一舉一動上麵,蕭山就看出來,他們都當過兵,而且不少的人身上還有殺氣,說明他們裏麵不少的人都殺過人。
“不虧是凶狼,我們埋伏的那麼隱蔽,你都能發現。”穿著白色的西服的青年拍完手以後,玩味的對著蕭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