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社交禮儀(1)(3 / 3)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為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

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都是可以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誌”、“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平日不宜采用的。

1.庸俗的稱呼。教師正式場合假如采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麵以綽號稱呼他人,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征,不宜不分對象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

二、問候的技巧

問候,亦稱問好、打招呼。一般而言,它是人們與他人相見時以語言向對方進行致意的一種方式。通常認為,一個人在接觸他人時,假定不主動問候對方,或者對對方的問候不予以回應,便是十分失禮的。

在有必要問候他人時,主要需要在問候的次序、問候的態度、問候的內容三個方麵加以注意。

(—)問候次序

在正式會麵時,賓主之間的問候,在具體的次序上有一定的講究。

1.一個人問候另一個人。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之間的問候,通常應為“位低者先行”。即雙方之間身份較低者首先問候身份較高者,才是適當的。

2.—個人問候多人。一個人有必要問候多個人時,既可以籠統地加以問候,也可以逐個加以問候。當一個人逐一問候許多人時,既可以由“尊”而“卑”、由長而幼地依次而行,也可以由近而遠地依次而行。

(二)問候態度

問候是敬意的一種表現。當問候他人時,在具體態度上需要注意四點:

1.主動。問候他人,應該積極、主動。當他人首先問候自己之後,應立即予以回應。

2.熱情。在問候他人時,通常應表現得熱情而友好。毫無表情,或者表情冷漠,都是應當避免的。

3.自然。問候他人時的主動、熱情的態度,必須表現得自然而大方。矯揉造作、神態誇張,或者扭扭捏捏,都不會給他人以好的印象。

4.專注。在對其交往對象進行問候時,應當麵含笑意,以雙目注視對方的兩眼,以示口到、眼到、意到,專心致誌。

(三)問候內容

問候他人,在具體內容上大致有兩種形式,它們各有自己適用的範圍。

1.直接式。所謂直接式問候,就是直截了當地以問好作為問候的內容。它適用於正式的人際交往,尤其是賓主雙方初次相見。

2.間接式。所謂間接式問候,就是以某些約定俗成的問候語,或者在當時條件下可以引起的話題,諸如,“忙什麼呢?”“您去哪裏?”來替代直接式問好。它主要適用於非正式交往,尤其是經常見麵的熟人之間。

如何掌握介紹的禮儀?

在人際交往中,特別是指人與人之間的初次交往中,介紹是一種最基本、最常規的溝通方式,同時也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溝通的出發點。

在日常工作與生活裏,介紹主要有如下三種形式。

一、介紹自己

介紹自己,俗稱自我介紹,它指的是由本人擔任介紹人,自己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在介紹自己時,通常有如下三點注意事項:

1.內容要真實。介紹自己時所具體表述的各項內容,首先應當實事求是,真實無欺。介紹自己時,既沒有必要自吹自擂,吹牛撒謊,

也沒有必要過分自謙,遮遮掩掩。

2.時間要簡短。在介紹自己時,理當有意識地抓住重點,言簡意賅,努力節省時間。一般而言,介紹自己所用的時間以半分鍾左右為佳。若無特殊原因,不宜超過一分鍾。

3.形式要標準。就形式而論,所適用的自我介紹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之一,是應酬型的自我介紹。它僅含本人姓名這一項內容,主要適用於麵對泛泛之交、不願深交者;形式之二,是公務型的自我介紹。它通常由本人的單位、部門、職務、姓名等項內容所構成,並且往往不可或缺其一。它主要適用於正式的因公交往。

二、介紹他人

介紹他人,亦稱三者介紹,它是指經第三個人為彼此之間互不相識的雙方進行的介紹。

從禮儀上來講,介紹他人時,最重要的是被介紹的雙方的先後順序。也就是標準的做法,是“尊者居後”。即為他人作介紹時,先要具體分析一下被介紹雙方的身份的高低,應首先介紹身份低者,然後介紹身份高者。具體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