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離城”自菲薄
其實,本人是被出城的,事情的經過還得從若幹年前說起。當初,我們經媒妁之言,走在一起。我家在農村,按照農村的習俗事情,什麼都要早辦,人的終身大事也不例外,眼看著與同齡的同學發小一個個都早早的訂婚結婚,轉過年來,孩子已經滿地跑了。此時,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應無不感歎時光的腳步是如此匆匆,時不我待。而此時的我,卻單身一人,結婚的事更是八字沒一撇。
這時,有同事介紹,某某姑娘不錯,人勤快,會說話,長得也漂亮。也許是處於好奇的緣故,也許是不好駁了一起共事的麵子,於是隻答應前去相親。我這人屬於沒主心骨的那種,容易被別人的一些看法與眼光左右,其實我告訴大家這是一種相當危險的,無論怎樣都有自己的主見,否則,被看成木偶事小,若要為此付出代價必定是血淋教訓,想挽回,想重來,想找後悔藥,那就做夢去吧。好了,書接前文,回歸正題。現在想想,我也許真被好的一氣味吸引,身不由己,沒幾天我就帶她去了老家,見了父母,後來選好了大婚的時間,再後來就一陣忙活,下了請貼,邀了親友同事,辦了典禮。從相見到領證,前後不一個月,擱現在就叫做閃婚。現在知道了閃婚的副麵效應,悔之晚矣。婚前兩個,瞞著心思不讓人知,婚可什麼都露出來了。時間短,彼此了解也少。婚後若幹時日,才知她有著不小的財政赤字。她的債務若都算起來就和十萬之巨。這個數字在2000年時,怎麼也應該算是筆巨款了。沒辦法這才債主逼得有家不能回,那時抱著尚在繈袍中的老大四處流浪,為此一向奉公守,做事謹小慎微的我被公安請去數次,債多了不愁,那時進局子,也不知丟人。現在想想欠債風波一直持續了三個月之久。為此我可是消得人憔悴。
經過幾番思索,為還債務他決定外出務工,為掙大錢遠赴南洋星國。這一去數年,一個人留守家中,一邊照看孩子一邊在單位上班來維持日常生活。期間,白天當父親工作養家,晚上當母親看孩子輔導作業。一個正常男人時間一長難免胡思亂想,那時也沒微信、陌陌什麼的,於是借助QQ與天南海北所謂美女胡吹胡拉,但很少去約見的,因很早就聽人說過騙子多,虛假的多,不能輕信。這樣的日子也是要付出代價的,而此時的代價就是孩子的學習成績明顯下滑。當局者迷是一點都不錯的,而將這一切都歸結於孩子的不用心、愛貪玩、調皮、打遊戲,其實這一切都是我這個監護人的失職所造成的。雖說如此,可是我們遠隔大洋卻時常保持著正常的電話聯係,偶爾也有視頻聊天看看孩子。
她的打工期滿。可自從那年春節,她的電話就突然失去了聯係。電話不是不接就是占線,任憑用什麼號碼打過去,發什麼樣的信息,也無論在24小時的什麼時點,都猶如石沉大海,杳無音訊,感覺,給她發信息就如同向給茫茫宇宙角落中那個星球上的外星人發信息一樣。
時間走到那年夏天,也就是她回國的那年夏天,那是她失聯後的第8個月,她的電話突然響起。而電話那端傳來的卻是刺耳的聲調:“黃岩,我們離婚吧。你要什麼,一切隨你挑。隻要家中有的。”這個聲音即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是因為我預感早晚會這樣的結果,意料外是此語來得之快,是我始不及的。
“我什麼都不要,房子、孩子,統統都是你的,我一個搬出去。”
看著一旁專心寫作業的孩子,再想想寄養鄉下老家老二,禁不住淚下如雨。好苦的孩子,老大自從幼兒園就離開媽媽如今已經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眼看又要離開父親。一個月後,也就是九月底,她回國,然後去民政局,辦手續。
我就這樣搬出生活十年之久的家。說是搬,其實也沒什麼可搬的,也就是拿了牙刷、牙膏、夏用衣物,僅此而已,再無長物。有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上輩子欠人很多嗎?上輩子沒積德嗎?還是上輩子作孽了?真他媽搞不懂,這都有是怎麼了?!憑什麼就被甩出來?真的是同患難可以,同享福不行嗎?
“她是變了,眼界開了。”“當初不讓她出去,你不聽,現在怎麼樣,傻了吧。”
朋友鄰居,眾人眾口,說什麼的都有,但是無論說什麼,都扭轉不了結局。
“既然非得要離,那孩子一人一個,這樣家中的父母也什麼盼頭,也沒白辛苦”
對於這句話,我有自己的想法,兩個孩子本是一家如若現在分開將來哥倆關係肯定不好,弄不好還會成為對頭。因此,我決定讓他們從小在就一起,將來境況如何,就看造化吧。
瞞著家人,我們悄然把證辦了,綠色的皮兒。結束了我本不想結束,離開了我一百個不願離開的這個家。以後,再有人給我介紹對象,或者提起我時就會說:這人離過婚,離異,二手男人,那些看似平淡,對我來說帶歧視情的的語言就成了我人生的基調。一個連家都照顧不好的男人作憑什麼能做好自己的事業。那種自卑感壓得我喘不過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