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心理學的研究,當然要依托普通心理學。人的心理機製、心理反應和心理過程,都是服飾心理學所必然涉及的內容。但是,服飾心理學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對象,即必須限定在衣服、佩飾、著裝者及其關係的範疇之內,在這裏,普通心理學並不能完全具備解謎的作用。同時,服飾心理學也涉及審美心理活動諸問題,但因本人著作中有專門的《服裝美學》,所以對於美的認知問題,不再作為服飾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對象。
服飾心理活動的載體,隻是著裝者;而著裝者又是社會的人,所以,與服飾心理學最具親緣關係的是社會心理學。質言之,服飾心理學亦即指服飾社會心理學。其依據可概括為:
1.著裝者是社會的人,著裝活動是一種社會行為。這是一切心理活動的客觀基礎。
2.服飾心理活動必然是在社會環境中發生、形成定勢(固置狀態)並流變的;服飾心理是社會心理的組成部分。
3.著裝形象的確立,並非僅僅依賴服飾設計的成敗,它必須同時與曆史文化、傳統心理、當代社會思潮、民眾審美觀念取得共識,亦即與社會心理同步,才能獲得良好的或恰當的效應。不然,服飾心理一旦與社會心理脫軌,一般說,這一著裝形象的設計就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
4.著裝者有時候完全從自我心理需求出發,即與一般社會心理脫節,而自我設計出獨特的服飾形象。從表象看來,造成了個人著裝心理與社會心理產生遊離,而實際上,個人(自我)著裝心理仍是一種社會心理的扭曲或變態反映〔如中國魏晉士人的解衣當風,西方20世紀80年代初的乞丐裝,都是對所處社會的一種叛逆心理〕,仍然離不開與社會心理的聯係與製約關係。而且,即使著裝者以強烈的個性(自我)服飾形象出現,在人群中人們依然根據社會心理評判標準去對待這種特別的服飾,最常態的就是曰之以“奇裝異服”。“奇”與“異”的判斷,反過來恰恰說明是正常的社會心理反應。
這些說明,服飾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存在著天然的聯係。這是研究問題必須把握的關鍵。在研究問題時必須對其加以觀照或照應。不過,這並不等於說,就可以用社會心理學來取代服飾心理學。這是因為:
1.服飾心理有自己獨特的活動規律以及環流過程,與社會心理活動的規律、過程並不完全相同。
2.社會心理學是把人的心理反應和過程的基點完全放在社會活動上。而服飾心理學研究的基點是從人(著裝者)出發,放在物質(服飾)、時間、空間(社會活動包括在內,但不能代替)及其關係上。
因此服飾心理學的定義是:以人的著裝心理為軸心,探索著裝形象的精神內涵及服飾發展、服飾評判的社會心理趨向。
隻是這裏應該說明,服飾的審美心理自然也是服飾心理學的屬次,但根據我的一係列著作的體係關係,已經把它放在《服裝美學》中加以闡述,更重要的,服裝美學的著眼點是審美心理,而服飾心理學的著眼點是價值觀念。同時還應說明,人的心理活動是一定受到生理機製製約的,這方麵,也放在《服飾心理學》的著作中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