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係中,並沒有什麼神妙的事情。每個人對於婚姻的看法都是其生活方式的表現之一,假如我們對自己另一半的人品非常了解,那麼對婚姻的看法可能就會全麵一些。一般來說,二者都是朝著同一個目標奮進的,所以,我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有很多人都想擺脫婚姻的束縛。我對於持有此類想法的人比較了解,他們一般都是被寵壞的孩子。這些被寵壞的兒童長大後對於社會而言是非常危險的,一般來說,他們在4~5歲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生活方式,他們一直都有這樣的想法:“我可以獲得我想要擁有的一切嗎?”假如他們不能如願以償,他們就會認為所有的一切都沒有意義。他們會這樣說:“如果我無法得到夢想中的一切,那生活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他們其實是悲觀主義者,他們心中總是有一種“想要尋死的欲望”。他們總是一副神經質的樣子,他們總是試圖從自己不正確的生活方式裏總結出一種哲學,他們誤以為自己的那些錯誤觀念簡直就是奇葩:這個世界對於個人的欲望和情緒總是產生抑製作用,因此,他們要表現出這種咬牙切齒的痛恨,他們總是在接受這種訓練。他們之前經曆過如此幸福的生活,在那個時候,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自己想要的一切。所以,他們中還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人認為:隻要他們的呼喊聲夠大,隻要他們表示出心中的憤恨,隻要他們不去和別人合作,他們就可以輕易地得到想要的一切。他們是如此看中私利,以至於棄整個社會的利益於不顧。最後,由於他們無法貢獻出自己的力量,隻是想著索取,他們漸漸地也變得更加貪婪。因此,對於婚姻一事他們總是淺嚐輒止,他們想要的婚姻一般都是那種蜻蜓點水式的,能夠隨時離婚的婚姻。他們一般都會在結婚前就協商好,夫妻雙方是自由的,可以不對對方保持忠誠。然而,假如夫妻中有一方真的對對方感興趣,他會表現出這樣的狀態:他一定會成為一個忠誠的、真心的朋友,他也一定會對對方負責到底,他對伴侶一定是專一的。我認為,那些在婚姻中沒有得到幸福的人,應該去研究一下自己到底在這段關係中犯了哪些錯誤。
還有一件事是非常必要的,那就是要關心孩子們是否過得開心。假如婚姻不是以我主張的觀念為基礎,那麼,他們一定會在養育孩子方麵出現問題。如果夫妻雙方經常發生爭執,並且不重視婚姻的質量;如果他們已經放棄解決雙方之間的問題,他們的關係將繼續惡化,那麼,這樣的婚姻帶給孩子的惡性影響也是非常嚴重的。
或許,夫妻雙方會為他們不能在一起生活找很多的借口,或許很多時候,他們還是分開比較好,然而,誰來做這樣的決定呢?總不能指望那些本身都沒有受到應有教育,對婚姻並不是特別了解,一心隻想著自己的人去解決這個難題吧。他們怎樣看待離婚與他們怎樣看待結婚是一樣的:“離婚對我有什麼好處呢?”顯然不能期望他們能有什麼好的建議。在我們周圍,有一些經常結婚又離婚的人,他們反複地犯著同一種錯誤。那麼,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找誰來解決呢?我們或許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如果婚姻出現了問題,可以試著讓精神病專家來判斷夫妻是否應該離婚。這樣的方式在美國顯然是無法實現的,我並不知道美國人對此有什麼樣的看法,然而,我們卻發現歐洲有很多精神病學家都提倡要重視私利,所以如果帶著關於婚姻的問題到這些人麵前進行谘詢,他們會讓你幹脆去找一個情人,在他們看來,這就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我確定,他們過不了多久就會收回自己的話,不再勸別人找情人,他們之所以會提出錯誤的建議,是由於並不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這件事與其他事情之間有怎樣的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卻是非常值得我們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