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席是宴會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一個頗為重要的環節。如果安排得好,就可以得到一個順利、圓滿的結局;如果安排不好,就可能會使賓客“不歡而散”,給賓主留下遺憾。
通常情況下,按照離開的時間,離席可分為中途離席和飯畢離席兩種。眾所周知,一場正規的宴席通常要持續兩個小時,有時還會更長。而在這兩個小時之內,似乎總是有一位或幾位客人因為其他重要的事情而不得不提前離開,這就是中途離席。中途離席總會或多或少影響到宴席的氣氛,輕則會打斷正在進行的交談;重則會引起眾賓客一哄而散。因此,不管是賓客還是主人,都應該知道一些關於中途離席的禮節。
對於賓客來說,中途離席絕不能做的事情是“一聲不響地悄悄溜掉”,這不但是給主人難堪,也是在給自己臉上抹黑,即使你隻是一個普通的可有可無的客人。正確的中途離席的禮儀是先向主人說明原因,表示歉意;再向同桌人說聲“對不起”,說明自己是真的有要事在身而必須先告辭,不是故意要掃大家的興;而且,為了不影響他人,最好請同桌的其他人多待一會兒,繼續剛剛的話題。在此,要格外注意,千萬不能和談話圈裏的每一個人一一話別,隻要悄悄地和身邊的兩三個人打個招呼,然後離去便可。
如果是在宴會中中途離席,那麼就需要特地向主人致以歉意,並說一些表示感謝和稱讚的話語,比如環境雅致、菜肴可口、參加這次宴會感到非常榮幸等;而對於交情不深的人隻需要點頭微笑示意即可。
中途離席,還應“說走就走”,不可“嘴裏說要走,卻依然坐在原位”。否則,主人就需要一門心思地招呼,其他賓客也不能繼續聊天。這對主賓對自己來說,都是很尷尬的。當然,主人也不可因為提前離開的是重要客人,就在他們身上花費太多的時間,更不可帶領全體賓客一起歡送。不然,就可能引起意料之外的結果。
2009年1月18日中午,一位姓黃的先生在嶗山區一家酒店舉行婚宴。13時,宴席正式開始。一個小時後,由於有幾位重要的貴賓提前離席,黃先生就協同貴賓所在桌上的賓客一同送貴賓出門。10多分鍾後,黃先生和貴賓桌的其他客人返回酒宴大廳,卻發現酒店服務人員已經開始撤台了。這一局麵不但使送客返回的客人無法入席繼續就餐,也導致其他的客人相繼離席。由此,喜慶的婚宴在一片抱怨聲中結束。
此外,告辭也要分時機。如果大家正聊得熱火朝天,或者主人還有重要的事情沒有宣布,說“告辭”都是不合適的。當然,最好的離席時機,應該是大家都用餐完畢、酒宴結束之時。這時,宴席上一般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信號。
如果是一般宴席,當女主人或男主人把餐巾放在桌子上,或者從餐桌旁站起身來時,即表示“宴會結束了”。看到這種信號以後,賓客可以把自己的餐巾放下,站起身來,向主人告別。
如果是雞尾酒會,客人可以按照請帖上寫明的時間起身告辭;而如果接到的是沒有說明時間的口頭邀請,那麼客人可以在酒會進行兩個小時後起身告別——與主人話別,感謝主人的熱情款待,以及與其他認識的客人道別。如果是工作餐,就需要遵循“適可而止”的原則。依據常規,擬議的問題一旦談妥,工作餐即可結束。這時,賓主雙方都可以率先提議終止用餐,但所用方法有異,比如,主人可以將餐巾放回餐桌之上,或者吩咐侍者來為自己結賬;客人可以長時間默默無語,或者反複地看表。這些都是在向對方放出“用餐可以到此結束”的信號。當然,在這一問題上,主人還需要負起更大的責任——把握好時間,適時宣布結束。
如果是正餐之後的酒會,告辭時間可以按照常識而定。比如,如果酒會不是在周末舉行,那麼告辭時間應該在23時至午夜之間;如果舉行時間是周末,那麼可以更晚一些。當然,如果客人是主人的親密朋友,還可以在酒會的最後階段與主人一起離開;如果不是,那麼就不該再心安理得地坐到最後一刻。
不光如此,離開時也要注意遵守“先後”禮節。通常情況下,身份高者、年長者、女士先走,其他人後走;貴賓應該是最先告辭的人,最先離座,身份同等的人可同時離座。離座時,動作要輕穩,不要發出聲響,更不要碰到人,或者撞翻茶水、菜肴、手提包、衣服等物;也不要拉開椅子就走,而應該在起身後把椅子再挪回原處。如果你是男士,還應該幫助身邊的女士移開座椅並把座椅放回原位。
當然,攜伴參加的賓客,如果可以在第二天讓妻子以夫婦的名義給女主人寫信致謝,那麼設宴者很可能會把這看做一種特別禮貌的表示而銘記在心。如果是單獨赴宴,且與女主人是好朋友,那麼也可以在第二天用電話向她致謝,並祝賀她酒宴舉辦得非常成功。這樣做既符合作為賓客的禮儀,也可使朋友(女主人)消除對酒會結果的擔憂,履行了作為好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