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行為主義一起經常被談起的就是認知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的興起,其實跟信息論這種學科有很大聯係。認知心理學認為人對信息的處理不是被動地接受,而是會經過主動編碼、提取和使用。要是這些過程出了問題,那自然就不正常了。舉個主動編碼故障的簡單例子,比如有人不太喜歡自己的領導,大多數人都覺得是碰到的上級太惡心,而有些人偏偏覺得是自己的問題,可能是自己長得不夠好看,也可能是自己工作能力太差,總把原因往自己身上推,嚴重一點的甚至會產生自罪妄想,跑到領導麵前請求饒恕自己的過錯。同樣提取、使用的過程如果發生錯誤,一樣會導致一些精神症狀的產生,最常見的就是前麵講過的錯構、虛構和遺忘等。
最後我們看看精神病學對精神病是如何解釋的。既然發病原因複雜,那就幹脆來個大雜燴,我們說精神病是與生理、心理和社會文化三個方麵有關,發病原因可能隻是其中一個方麵,也可能三方麵原因都有。先說生理方麵,當一種疾病的發病原因比較難找的時候,人們喜歡說是遺傳的關係。精神病會遺傳嗎?應該是會的,不過不像其他一些遺傳病,能找到具體的基因。精神病可能是多基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個可以從一些統計結果中看出來,比如同卵的雙生子,如果一個得了精神病,另一個得精神病的概率是不是更高呢?答案是肯定的。雖然同卵雙生子得精神病的同病率是一個發病時,另一個也發病的概率不到50%,但是也遠遠高於普通人群或異卵的雙胞胎。另外一些生理方麵的原因就涉及神經係統了,因為人的精神活動是離不開神經的,一些神經遞質可能扮演了重要角色,神經遞質就是在神經元中起傳遞信號作用的化學物質,比如血清素,這玩意多了人就容易興奮;如果太少,人就容易抑鬱。我們大多數治療精神病的藥物,都是根據這個來開發的。心理方麵的原因就不必說了,一般都是遭受的某種打擊或刺激超過了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每個人對困難的定義和對挫折的承受能力不同,這與個人人格有關。大部分的精神疾病都與心理因素有關。社會文化與精神疾病的產生也有一定關係。比如妄想,很多情況下都是與社會文化環境相關的。東南亞一帶,由於當地人的迷信和對性知識的缺乏,他們會擔心自己的生殖器縮回到肚子裏,從而發展成為一種稱之為“恐縮症”的精神疾病。
如何診斷精神疾病
這年頭,誰沒有傷心的時候,誰沒有興奮的時候,誰沒有疑神疑鬼、老眼昏花的時候,其實很多人都會出現精神疾病中的一些症狀,但為什麼你不是精神病患者?
曾經有一對經常吵架的夫妻,丈夫的過錯弄得妻子很不開心,妻子天天跑到醫院做心理谘詢。後來兩人緣分已盡,為了在離婚官司中占盡先機,妻子非纏著醫生給自己開個抑鬱症的證明,說自己被老公逼成抑鬱,差一點就精神分裂了。曾經也有弄出刑事案件的人,費盡千辛萬苦,隻為弄張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書,因為那幾乎可以成為他們的免死金牌。不過對不起,不是你說自己有精神病就是精神病人的。
精神疾病沒有特別有效的檢測手段,缺乏客觀指標,不像艾滋病,隻要血液裏麵查出HIV陽性就可以了,精神疾病的診斷主要是靠病人的症狀,而病人的症狀又完全依賴於醫生的專業判斷,所以不可避免地會加入醫生的主觀因素。所以為了避免被誤診,精神疾病有很嚴格的診斷標準。
總體說來,必須滿足四個方麵的條件:
第一個標準是疾病的症狀。患者必須有精神疾病的症狀,這個通過本書案例的描寫,大家應該都有大致的了解。但不是隻要出現了精神疾病的症狀就一定是得了精神病了。很多正常人也會有類似症狀,比如幻聽,每個人一生中,基本上都有過幻聽的經驗,經常有人納悶:“咦,我剛才是不是出現幻覺了?”但並非有幻覺就是精神病。同樣比如抑鬱症,不是說我情緒低落,啥事都不想做,飯也吃不下那就一定是得了抑鬱症。
第二個標準是病程的長短。也就是說你有這些症狀多長時間了,是偶然出現的,還是一直都有。這個標準基本上就把偶然出現這些症狀的大部分正常人給排除了。
第三個標準是嚴重程度。你有這些症狀沒問題,隻要你能正常地吃喝玩樂,該幹啥能夠幹啥去,那基本上就又被排除在外了,至少是不需要治療的。一般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或多或少地影響了自己或他人的社會功能,這也是周圍人能夠發現他們異常的一個重要原因。比如躁狂,隻要病人不衝動,不打人,不把自己吹得天花亂墜,不幾天不吃不喝,那麼估計周圍人還會覺得這人挺不錯,樂觀,開朗,很有氣場,能夠給人帶來歡樂。
最後一個是排除標準。即便以上三條都符合,我們也得排除一些很顯而易見的原因。比如一個人走路撞電杆了,頭上撞一大包,然後病人出現了一些胡言亂語、瘋瘋癲癲的行為,那麼這種多半是腦外傷引起的精神障礙,一般都不用在精神病院治療,而是送到神經外科治療。
我舉一個《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中關於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大家可以看看這類精神疾病的診斷到底有多費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