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購房騙局
國內經濟迅猛發展,市場日趨繁榮,房價也隨之水漲船高,目前房價持續高漲的行情,使得坊間的不少騙子開始打起了房子的主意,打著買房賣房的幌子騙取受害人財物,除此之外,更有黑中介從中攪渾水,牟取暴利。
案例一:
一套兩室一廳的二手房,68平方米卻僅售28萬元,如此便宜的價格自然引得買房人蜂擁而至,不想這卻是房屋的承租人吳某一手設下的騙局。
狡猾的吳某在手上沒有房屋產權證的情況下,在四個月內將一間“子虛烏有”的房子連續賣給了六個人,共騙取六名受害人金額總計29.5萬元,其中更有一名受害者是從事房屋土地買賣相關行業的公務人員。
犯罪嫌疑人吳某是廈門人,男,38歲,此前曾因盜竊被判刑兩次。在吳某進行房屋欺詐之前的幾個月,他因打架傷人,遭對方索賠八千多元。但是,由於吳某本人並沒有正當職業,妻子也隻是擺擺地攤掙幾個錢,因此家庭並不寬裕。
為了湊齊對方索賠的錢款,吳某竟打起了造假“賣房子”的歪主意。吳某所住的房子是他父親退休後由A單位分配的。房子以吳某父親承租的形式分配,屬A單位自管房,每個月他們家還得向A單位交納房租。
在吳某娶了來自安徽的妻子後,為幫妻子將戶口遷入廈門,吳某和父親商量之後決定將房子承租人的名字改為他自己,但因為A單位規定房子不可以買斷,所以無論是吳某的父親還是吳某本人,都從未拿到過房屋的產權證。這就意味著,房子不屬於吳某,也不屬於任何一個個人,因此不能進行買賣。
小區內A單位的公房不能買斷,可是還有一些公房是屬於B單位所有,那些房子是可以買斷的。隻要這套房子有了產權證就不愁賣不掉了。吳某在心裏暗自盤算著。慢慢地,一個精心策劃的騙局浮出了水麵。
吳某計劃好一切之後,就開始實施詐騙活動。他首先找到了物業中介,向其提供了真實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由廈門房地產管理公司開具的單位自管房繳租憑證的複印件,並向中介明確說明,此房為B單位的公房,但過段時間可以買斷,能獲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此一來,吳某的房子從A單位不能買斷的公房搖身一變,便成了B單位可以買斷的公房。
就這樣,吳某用幾乎全部真實的資料搭建起來的騙局,先是騙過了中介,然後接連“擊倒”了那些買房人。很快,第一名受害人找到了吳某。在看過房子並談妥了條件之後,吳某立即與對方簽約,當場收了15000元定金。狡猾的嫌疑人為了拖延時間,給自己逃脫的機會,在協議中向受害人說明,房屋的產權證需要四個月才能辦理下來,到時再交房。第一筆錢就這樣輕而易舉地到手了,吳某除了還清原先的債務,還“淨賺”6000多元。數著錢笑得合不攏嘴的他意識到,這個騙局在四個月內是沒有破綻的,何不再借此機會多撈幾筆?貪念一起,他馬上找到了另外一家物業中介,以相同的方法登記。僅僅一年時間,吳某連續輾轉五家物業中介,騙取了五名受害人錢財。除此之外,他還主動找到一位登報求購房屋的受害人,上門進行詐騙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吳某的詐騙活動,其妻全然不知情。吳某的妻子通常選在下午至晚上的時間到樓下擺地攤,而吳某每次都選在這段時間將看房者領至家中。有一名比較警惕的受害人曾向吳某問及在賣房問題上其妻的意見,以確認此房是否真的要出售。狡猾的吳某先是向這名受害人謊稱,妻子已答應此事,但因她身在安徽,無法直接與買房人溝通。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後來吳某為了進一步騙得受害人的信任,甚至不惜血本,坐飛機到安徽,以妻子的名義傳真了一份關於同意對方購房的意見書給這名受害人。不僅如此,他還以200元為代價,聘請了安徽當地一名女子假扮他的妻子,在他坐飛機匆忙趕回廈門之後,由這個“妻子”給受害人打電話,之後他再及時出現,詢問受害人是否已接到他“妻子”的來電。這一係列舉動,終於讓受害人安下心來,交出了數額不小的定金。
四個月之後,到了第一份協議生效的日子,沒房可交的吳某隻得逃往外地。他先後輾轉北京、江蘇等地,直至兩個月後才返回廈門。受害人在五月中旬陸續報警。經偵大隊的民警在分析判斷之後,認定這些案子屬同一人所為。在立案之後,嫌疑人吳某成了網上通緝的逃犯。從這之後,民警們也開始了漫長的調查取證和抓捕工作。
一年後,又結交了一個女朋友的吳某在廈門街頭出現。喝醉酒的吳某與人發生了爭執,其女友無奈之下隻得報警。吳某在民警到場後仍不依不饒,大吵大鬧,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核對身份後,發現他正是網上通緝的逃犯,立即將他扣押。據吳某交代,騙得的近30萬元已經被他揮霍一空,其中大部分用於賭博。
(騙術網)
點評:
不論是買房還是租房,都是件大事,因此多思考多比較也是情理當中的事,但最可恨的是費了很大力氣,最後到手的房子還是讓人不舒心,就像我們上邊剛說過的那個例子一樣,盡管事主們都仔細查對了一些必備的書麵資料,但騙子用的都是真實證件,隻是鑽了條文的空子,就使得眾人摔了個大跟頭。說到底,事主們在交錢之前還是應該做到知己知彼,掌握主動,對所要購買或租住的樓盤在各方麵都有個了解,千萬不要因為隻圖價錢便宜就唯恐他人占了先機,從而忙不迭地交了房款。而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必須正視的事實是,盡管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維權終究不是受害者個人的事情,要使問題不再發生,最好的辦法是扼製問題的源頭,將問題消弭於無形,相信警察,相信司法機關,隻有當社會上每個人、每個部門都足夠重視並行動起來,居住的美好才不會像夢一樣容易破碎。
事實上,不管是要買房還是要賣房,都應該特別小心,否則很容易上當受騙,特別是一些不經過中介公司的賣家,更要注意,因為曾經就有過某房客與受害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從而騙取錢財的事件發生。假賣家會以“家裏出了事”、“要出國,所以馬上處理手頭房產”等為借口,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將房子賣給受害者,至於那些偽造的房屋產權證等證件,非專業人員很難辨別,再加上受害者貪圖房價便宜,便忽略了一些需要注意的手續,於是到最後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
案例二:
賣房時遇見爽快買家本是件好事,可陳小姐一家卻差點因此破財,幸虧男主人機警,才未陷入圈套中。
前不久,陳小姐在互聯網上發布售房信息,希望以23萬元的價格將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消息發出之後沒有多久,便有一名自稱是“邱小姐”的年輕女子打來電話詢問購房事宜。兩人約見之後,陳小姐遂帶“邱小姐”去看房,但讓陳小姐感到意外的是,對方隻是粗粗看了幾分鍾,就立即拍板要買下。正在她為對方的豪爽感到詫異時,“邱小姐”卻表示,此房實際上是一位香港老板想要買下送給她姐姐的,並說:“不如我們以28萬成交,我掙其中5萬的差價。”
陳小姐聽後決定做個順水人情,也就答應了。隨後,“邱小姐”不斷打電話催促成交,後經商議,決定在本月月中時辦理手續。陳小姐的丈夫陳先生應約來到事先商定好的一家賓館,對方除了“邱小姐”之外,還有另外三名男子。
到了這時,這些人非但閉口不談買房事宜,反而倒想邀陳先生打麻將。因為擔心對方合夥騙人,陳先生不為所動。見狀,“邱小姐”稱手機忘在陳先生的汽車上,想自己拿鑰匙下去取。見這夥人神秘的樣子,陳先生擔心汽車被人騙走,於是陪同對方一起去拿手機,並借故溜走。
自此之後,陳小姐一家再與“邱小姐”聯係時,卻發現對方手機早已停機。
(騙術網)
點評:
我們多數見到的都是賣家騙錢或是冒充賣家騙錢的事情,買家不懷好意的事例並不多,但上述就是這罕見現象的其中一例。隨著房價越炒越熱,一些騙子開始利用各種漏洞行騙,這通常都是騙子充當賣家,從中詐取錢財;但當騙子冒充成買家時,他們的目的便往往不在房子上了。
曾經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有兩名男子找到事主,聲稱想要購買對方欲出售的房子,事主聽後自然大喜。然而,兩人借故要取錢,將事主帶到一銀行門口,其中一人表示認識銀行內的工作人員,可以低價用人民幣兌換加拿大幣。因為貪圖小利,事主用10萬元人民幣兌換了20萬元的“加拿大幣”,但等到專業人士鑒定完畢之後,才發現這些所謂的“加拿大幣”實際上是不值錢的外幣。
因為現在不少想要賣房的市民都是通過網絡發布售房信息,這樣雖然省去了不少房屋中介費用,但卻存在著相當大的風險。因為要直接麵對形形色色的購房者,沒有經驗的賣房者難免上當受騙,因此,最好還是不要吝惜中介費,盡量找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案例三:
廣西廣屋房產置換有限公司(簡稱廣屋置換公司)總經理、監事岑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警方執行逮捕。警方依法查明,該公司詐騙行為涉及房產60套,受騙群眾更是多達86名,涉及詐騙金額1364萬多元。
1968年出生的岑某擁有大學本科文化,2000年7月29日,岑某與黃某一起注冊成立了一家商務代理有限公司,後於2003年6月變更為廣屋置換公司,主要業務是代理客戶二手房產中介買賣、代辦銀行按揭貸款。在公司變更之前,2001年7月20日,岑某就曾經因為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而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從2004年起,岑某便利用廣屋置換公司吸引客戶來公司簽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代收購(售)房款、代辦銀行按揭貸款。在收取客戶購房保證金、購房款及銀行按揭貸款後,隻向客戶支付小部分房款或拒不支付。
岑某甚至指示廣屋置換公司故意隱瞞公司員工身份,並以員工個人名義向售房者購買房屋,支付小額定金將房產過戶到員工名下後,拒絕向客戶支付剩餘房款,並將房產以高於交易價的評估價格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套現。
此外,岑某還指令廣屋置換公司將部分以公司員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產向買房者出售。由於員工的房產是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而又未支付完購房款,所以廣屋置換公司在收取買房者的購房款後,拒不將房產過戶。
(新華網)
點評:
一些黑中介使不少市民都覺得很無奈,那些穿西裝、係領帶、訓練有素的地產經紀們用微笑對每一位客人迎來送往,卻少有人知道這些笑容背後隱藏著的陰謀和陷阱。
應對中介時應該提高警惕,以免中招,購買房屋這樣的大事一定要仔細,對此,我們總結了一些現象,和大家分享:
1.掩人耳目。
有些房子本來就“先天不足”——不是房頂有裂縫、就是樓邊有個垃圾場、再不就是緊鄰著火車站讓人每天都沒法休息。但是,在看房前,銷售人員會想盡辦法把裂縫填平,讓你看到一套體麵甚至是豪華的房子,可時間一長就真相畢露了。至於垃圾場和火車站是沒辦法像變魔術一樣消失的,於是,到那兒看房時黑中介們就會帶你走一條看不見垃圾場、火車站的路,等你發現時,也已經來不及了。
2.語焉不詳。
其實,大部分的“陷阱”都在房產合同書上。比如說,在購買一套酒店式公寓的過程中,客戶在簽署房產合同時發現上麵寫了“廚房設施不合格”,但並沒有告知具體是哪裏不合格,中介的工作人員隻說是沒有安裝煤氣,但是不要緊,因為每套房子裏都配備有電磁爐,但等到購房者簽好合同看到房子後才知道,那套公寓裏甚至連通風管道都沒有。
3.半路開溜。
有些黑中介的工作人員家不在北京,收了客戶的首付款後,就立刻“人間蒸發”了。甚至有些幹脆就是整個中介公司在把所有客戶的錢全部卷走後,就集體消失了。
4.買一送一。
有些房子的產權證上麵寫的明明是一個人的名字,但到了最後卻莫名其妙的屬於“共同財產”,這樣的“糾紛房產”,中介不說清楚,購房者往往很難知道。等房子到手,才發現買到的不是一個溫馨的居室,而是一個官司和一堆麻煩。
5.偷梁換柱。
黑中介欺詐的最高境界,隻需要一張身份證複印件就足夠了——如果騙子有了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就能查到這個人擁有的所有房產信息。隨便選中其中一套,再去辦一張假房產證和一張假身份證,再用這些假證件,找一個跟身份證主人長像差不多的人,去公證處辦個委托公證,同意中介全權處理他的房產。於是,在房子的真正主人還毫無知覺的時候,他的那套房子便已經被騙子賣掉了。
八、汽車騙術
“好消息:本公司低價出售全新及二手車(豐田,本田,奧迪,帕薩特,桑塔納,別克,寶來,尼桑,寶馬,奔馳等轎車)。如二手雅閣2.0i-VTEC-5萬,佳美2.4-6.5萬,奧迪A6-1.8T-6萬,桑塔納2000-3萬,帕薩特B5-1.8T-4.5萬,寶來1.8-3.5萬等。”
上邊的廣告聲稱隻需一兩萬元錢就能買九成新的汽車,您相信嗎?有這樣的“好事”您敢買嗎?遇到這種事情,著實應該好好想一想,天上怎麼可能平白無故地掉餡餅呢?而且還不偏不斜地砸到您的頭上?
案例一:
王先生某天在報紙上看到低價買賣二手車的信息,正想買輛車的王先生立刻按照報紙上的電話給對方打了過去,一位自稱姓李的小姐接了電話,並說自己的公司經營的都是日係車,本田和豐田都有,但“車是黑車,都是來路不明的套牌車”。王先生聽罷立刻表示不買了,但李小姐卻要王先生不要怕,她說“做生意講的是誠信,我們保證絕對的安全”。王先生雖然有些擔心,但價格實在是太誘人了,9成新的本田轎車隻要18000元就能買下來。
王先生提出想要看看車再決定是否購買,對方卻不買賬,“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警察或者記者?我們擔心遇到麻煩,要不你先交10%的定金吧,也表示一下你的誠意。”王先生想想對方說的也確實在理,於是一狠心就將1800元的定金打了過去。事後,王先生回憶說:“當時我想反正錢不多,就當賭一把了。”
錢彙完之後,王先生再次要求看車,對方卻表示對王先生的身份仍然持懷疑態度,因為王先生是新客戶,所以不能輕易帶他去看車。但為了讓王先生安心,李小姐提出了一種特殊的看車方式——先由王先生定個地方,然後李小姐公司的人將車開過去,在距離幾十米的地方停下,王先生隻需遠遠地看看就行了。
王先生答應了對方的提議,他將地點定在了一家銀行門口,過了沒有多久,果然有一輛本田車緩緩從距離銀行20多米的地方駛過,電話很快打了過來:“您看到車了吧?這就是車牌號碼為閩D××××的本田汽車。”王先生一看車牌號果然和對方說的一樣,緊接著又聽到了車裏的音樂聲,電話中的人又說,“這車的音響效果也不錯吧?”王先生這時信以為真,將買車的尾款打到了對方提供的賬戶上,並約好第二天早晨送車。
第二天早晨,對方打來電話告知王先生:“你要買的車屬於內部的套牌車,車牌是我們從省公安廳弄來的,所以你還要再交6800元車牌錢。”
王先生這才察覺有詐,質問對方是不是騙子,沒想到對方倒是心平氣和:“你的錢我們都已經收了,如果我們真是騙子還會騙你這6800元錢嗎?”這時的王先生已經有些身不由己了,他隻好將6800元錢彙了過去,對方打電話說她和司機已經將車開出來了,王先生聽說也心安了許多。但是,半個多小時後,對方又打來電話說,因為是第一次和王先生交易,為防止他是公安局的臥底,所以還需要再支付20000元的保障金,等到安全交易之後再把保障金退還,王先生想到反正這些錢是要還的,於是就再一次將錢彙了過去。誰知對方又說剛才的那通電話被司機聽到了,按照規定,司機也要20000元的保障金,王先生憤怒地告知對方自己要報警維權之後掛斷了電話。誰知對方仍然打來電話心平氣和地說,自己要去和老板商量一下,看看30日之後能不能將錢退還。
王先生又一次相信了對方,在30日時打電話過去商議退款事宜,對方推說財務不在,還要再等幾天才行。絕望的王先生隻好前去報案。
(深圳房地產信息網)
點評:
消費陷阱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都不可避免地客觀存在,汽車消費陷阱自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對國內大多數的消費者來說,因為是初次購車,所以上當受騙的事情更是發生得相當頻繁。上邊剛剛講過的那個案例算是購車消費騙術中比較好識破的,而那位王先生之所以“中招”也是因為掉入了“貪婪”的怪圈。
下麵,我們就對在汽車消費中被曝光頻率最高的陷阱、圈套進行總結,希望能夠對想要購車的消費者有所幫助:
1.偷梁換柱。
這是黑心車商們在應對缺乏基本汽車知識的購車者時的慣用手法。車商們通過最開始的交流來判斷購車者對車輛的配置、市場的行情是否了解,然後就將基本型的轎車稍作改造,當做豪華車型出售,這樣至少能夠從中牟利上萬元。個別車商甚至擅自對汽車外觀、內飾等方麵采用豪華配置,從而以表麵現象掩蓋汽車發動機、安全配置等關鍵部分的問題,用以欺瞞購車者;甚至有些特別黑心的車商直接將汽車內部配置價格較高的配件偷換為價格便宜的。
要避免黑心車商的“偷梁換柱”之計,最好的方法就是選擇規模較大的汽車交易市場或是正規的4S店。這些汽車營銷店較為專業,可信度也高,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當然這隻是外在的解決辦法,更好的辦法是在購車之前,向專業人士詢問或通過各種渠道查詢所要購買車型的配置和一些驗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