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孫家,難道都是法盲嗎?”黃茂修從外麵跑回北京的時候,就趕上了方勝接下了王鴻飛的這個案子,他老子幹過法院,這裏麵的道道他也知道不少,所以他一回來,就成了方勝的法律顧問。
當然了,王鴻飛也早就找過律師問過這件事,不管是王鴻飛那邊的律師,還是黃茂修的反應都是一致,就是覺得孫小紅家裏過來的這些人,還有孫小紅的男朋友那個叫陸彪的都是些十足的法盲,他們除了到處找記者拉條幅之外,還去公安局喊了幾次冤,要求把王鴻飛繩之以法,最差也要槍斃。
然而這種要求,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都是立不住腳的,王鴻飛強奸婦女這是個跑不了的事實,但這種事實卻沒有任何證據。
王鴻飛在他那個大酒店裏的辦公室裏做了個禽獸不如的事情之後,孫小紅也沒有直接去跳樓,而是過了一個多月才真正的想不開了走了一條絕路,一個多月這個時間實在是太久了,久到連任何的證據都沒留下,強奸婦女這種事情一個是要采集體液,另外一個就是要看有沒有留下傷痕,這些東西都有,但有了不了一個多月那麼久。
孫小紅家裏麵的人還有孫小紅的那個男朋友也隻是從孫小紅後來的狀態不太對猜測到了一些事情,覺得孫小紅對王鴻飛的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起先還是說王老板對她有恩,到了後來,一提到王鴻飛這三個字,孫小紅就要流淚,就要大哭,偏偏也沒有人能問出什麼來。
孫小紅很有些骨氣,王鴻飛對她做的事情,她一句也沒說過,她的朋友也好,她的家裏人也好,說王鴻飛強奸然後逼死了孫小紅這個都是片麵的推測,符合道理也和事實出入不大,但很可惜的是他們什麼證據也沒有,這一點,警察早就已經查過了,如果不是這樣,王鴻飛現在也不會還能坐在家裏麵叫冤。
至於現實的角度,這個話說起來雖然讓人覺得說話的人冷血無情,但真研究起來,也的確有能講理的地方,王鴻飛強奸了孫小紅一個多月之後孫小紅才跳了樓,誰敢說這一個多月中間的時間沒有發生過別的事情,感情受挫,經濟壓力,或者其他外麵不知道的原因都有可能讓孫小紅想不開。
一個多月別看隻有三四十天,可能夠發生的事情就太多了,就像是黃茂修,從北京跑出去之後十來天還不是睡了四五個姑娘,他中間要是被人家男人找上門打了,可能還要問問人家到底是哪家的男人,話是難聽的話,但卻是有道理的話。
隻不過,這個話,是絕對不能對外麵說的,因為這一次王鴻飛這個事情的重點不是在法律上,警察都沒查到什麼證據,大家也就不用說些不該說的自找麻煩了,關鍵就在於輿論上的一些風頭,外麵的人都覺得王鴻飛逼死了孫小紅,沒有人去想些複雜的道理。
憤怒的群眾們隻是從直覺上做出了判斷然後判定了王鴻飛的罪名,想要給王鴻飛翻案,就要從這種想當然的事情上下手。
“現在這個局麵,咱們說再多好聽的,說再多的道理,也是沒有用的,沒人願意去看,因為大家覺得就是這麼回事,一個是大老板,一個是個打工的可憐姑娘,別說是強奸,就是孫小紅不小心拿著個水果刀戳了王鴻飛一下子,外麵這些人也要覺得是王鴻飛做了什麼惡心的事情人家才會拿刀戳過去。”